專題: 耶穌受難和復活

2016年3月
文/清心

耶穌在以色列北部加利利的迦百農城開始傳道,那時大約三十歲,傳道三年半的時間,除了傳天國的福音、醫病、趕鬼,祂還肩負使人與上帝和好的重任。

最後的晚餐

根據《聖經》記載:在逾越節的前一日,耶穌吩咐祂的門徒預備逾越節的晚餐,這也是耶穌跟他們最後的晚餐。

當晚耶穌知道自己的時候到了,便對祂的門徒說:「等不多時,你們就不得見我;再等不多時,你們還要見我。」(《約翰福音》十六章16節)耶穌預言自己將要受死,但在第三天復活,門徒卻不明白祂的意思。

晚飯之後,出賣耶穌的猶大帶著羅馬士兵和聖殿守衛長來逮捕耶穌。雖然官府多次審查,祂都是無罪,但暴民卻要求將耶穌釘十字架,於是祂被判了死刑。耶穌的門徒、朋友和一些跟隨祂的婦女知道祂被定罪後,傷心,失望和驚惶,站在遠處觀看,甚至有些人否認跟耶穌是一夥的。

這一切都應驗了先知以賽亞的預言:「祂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祂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祂。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上帝擊打苦待了。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以賽亞書》五十三章3-6節)

耶穌受難

安息日的前一天,士兵把耶穌釘上十字架。「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日頭變黑了;殿裡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就歸榮耀與上帝,說:『這真是個義人!』聚集觀看的眾人見了這所成的事都捶著胸回去了。還有一切與耶穌熟識的人,和從加利利跟著他來的婦女們,都遠遠地站著看這些事。」(《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4-49節)有一個人名叫約瑟,請求取走耶穌的遺體,為祂敷上香料,又用長麻布裹好,然後安放在附近的一座新墳墓裡。

復活顯現

過了安息日,次日清早天未亮,一些婦女就到墳墓去,發現墓口的大石頭被移開,裡面沒有耶穌的遺體。婦女急忙跑去告訴門徒,他們到墓穴中看見只有裹屍麻布和頭巾,這時才明白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門徒離開後,抹大拉的馬利亞還站在墳墓外面哭,尋找耶穌。她是第一個見到耶穌復活的人。耶穌對她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上帝,也是你們的上帝。」(《約翰福音》二十章17節)

當天有兩個門徒離開耶路撒冷,前往以馬忤斯。耶穌顯現與他們同行,跟他們交談,又給他們講解《聖經》;直到他們準備吃飯,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他們眼睛就開了,認出祂來。他們急忙回去告訴其他門徒。晚上,門徒聚集一起,忽然耶穌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耶穌還讓他們摸了祂的手腳,他們又驚又喜。他們給了耶穌一片燒魚,祂就在他們面前吃了。

當時有一個門徒多馬,沒有在一起,他說除非讓他看見耶穌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摸了,又摸一摸祂肋旁的傷痕,否則總不會相信。過了八天,多馬和其他門徒又聚集時,耶穌又一次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還讓多馬摸了祂的手,探了祂的肋旁,又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在加利利海邊,耶穌再次向門徒顯現,那天晚上門徒出海打魚,但一無所獲,天明時,耶穌叫他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必打到魚,結果網中太多魚而拉不上來。耶穌叫他們拿一些剛打的魚過來,把魚和餅分給他們,大家坐下一齊吃早飯。

耶穌受死成就了上帝的救恩,為世人的罪付上了贖價;第三天從死裡復活,見證了上帝的大能,戰勝了死亡的綑綁,叫一切信祂的人罪得赦免,成為上帝的兒女,得享永遠豐盛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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