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像駕著沒有擋風玻璃雨刷的汽車行駛在風雨中嗎?
1902年冬天,瑪麗.安德森(Mary Anderson)到訪紐約,那天正下著大雪,她搭乘路面電車往來市區,發現司機為要用手清除擋風玻璃上的積雪,需要不斷來回下車上車,這不單造成嚴重堵車和電車延誤問題,也潛在交通意外的危險。
於是,安德森女士靈機一觸,想出了汽車擋風玻璃雨刷這解決方案。她構想了一個能從車內操控的橡皮刷子,並邀請一位設計師協助完善這個裝置,使擋風玻璃能維持良好的能見度,接著把設計稿交給工廠生產了一組模型。
1903年6月18日,安德森女士把寫上描述說明的設計文件送去申請專利,並在11月10日獲得美國專利局「窗戶清潔設備」認證,專利權為期17年。安德森女士這雨刷裝備的設計原理,是由車內的槓桿控制擋風玻璃外的橡膠葉片來回滑動。雖然在這之前已有類似的裝置,但安德森女士的設計卻是第一個能有效率地清除雨雪的裝備,並且易於拆卸和更換。申請專利的文件上寫著:「在晴空萬里的好天氣下能將雨刷拆下,不會影響行車視線。」
可惜的是,這個設計在開始時並沒有得到各大汽車製造商的認可,收回的評價多認為雨刷會分散司機的專注力。其中一個汽車製造商回信拒絕道:「親愛的女士,我們收到了您最近提議的出售專利信件,但我們遺憾地回覆您:我們不認為這具有廣大的商業價值,或者有助於產品銷售。」
1920年,安德森女士的雨刷專利到期。那是汽車產業正蓬勃發展的年代,而與安德森女士當初的設計概念相同的雨刷,終於成為汽車公司採用的裝置之一。1922年,美國歷史上最古老的汽車品牌——凱迪拉克(Cadillac)成為第一間將雨刷列為標準配備的汽車製造商。
儘管安德森女士的發明並沒有為她帶來巨大財富,她甚至沒有從中獲利,但至少她親眼見證擋風玻璃雨刷成為全世界汽車標配的一天,也使我們今天能安全地行駕在雨雪之中。這告訴我們:生活中一瞬間的觸動,往往能成為別人很大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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