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灣歌星與其妻的王李之爭讓大家對出道以來形象清新的他大失所望,一夕間彷彿山河變色,對他本人和一向愛護支持他的歌迷而言,都是噩夢一場。當然,這也應該是預料中的,身為公眾人物,任何事情都會被放在顯微鏡下來檢視,存僥倖的心理,以為所行所為永遠不會有人知道,是太低估這個社會,也太低估人性。
當夫妻之間失去信任時,傷害配偶的殺手鐧可能比最恨你的敵人更勝一籌,因為朝夕相處過,可以掌握所有的證據和確切知悉對方的弱點,給與最致命的狠擊。把所有的不堪都公諸於世對孩子們的傷害其實很大,但父母在氣頭上常顧不了孩子的感受,即便有可能造成他們成長過程中的心理失衡也在所不惜。
人與人之間的所謂信任,真是很吊詭的一件事。最近電視觀眾討論極為熱烈的話題是《華燈初上》一劇中,誰是殺死楊謹華蘇媽媽的凶手?該劇述說1980年代台灣日式酒店發生的愛恨情仇,劇中兩位從初中就情同手足的好友,最後卻因對方背叛,愛上同一個男人而反目成仇。
曾有親戚的女兒結婚前幾個月因發現未婚夫劈腿而取消婚約,曾有朋友因無意中查看配偶手機,而發現一向認為最可靠的丈夫竟早已有外遇多年,朋友的媽媽80幾歲時發現丈夫在外面有交往數十年的小三……報上更是常有報導某名人過世後,私生子因搶奪財產而曝光。
人是多麼不可靠!信任隨時可以山河變色,愛與恨只是一線之隔。當我們選擇了相信,就天天活在安詳的日子裡,直到發現所信任的是一場騙局,轉瞬間,安詳的日子不再,花不再香,鳥不再叫,陷入愁雲慘霧、怨恨苦毒中。
我們為什麼能這麼簡單地相信一個人,相信對方的忠實呢?我們對人的信任究竟是根據什麼呢?
對公眾人物的相信,是基於報章雜誌的報導,媒體都說他好,又常常登他的正面消息,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的畫面也都是迷人的,所以我們就選擇相信他。直到有一天,媒體爆料他的負面新聞,鋪天蓋地的報導,我們就又被説服了,不需要幾天就全盤接受,昨天認為好的人,今天馬上變成一個壞人。對於身邊的人,我們的信任則是根據自己的認知和觀察,而這些認知和觀察是多麼有限和主觀呀!
仔細想來,如果我們對人、對媒體都能如此簡單地相信,對上帝的相信應該不是一件太難的事。因為有關上帝信實的見證,你只要問任何一個基督徒,他都可以説得如數家珍。「信」其實是一種選擇,你既能如此輕易相信有罪的人和善變的媒體,那更應該相信《聖經》的記載和基督徒的生命見證,給自己一個生命中最美好的選擇!因為上帝的可信度和永不改變的屬性才是真正值得信任、永遠不會令人失望的。
《聖經・民數記》二十三章19節提到:「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祂說話豈不照著行呢?祂發言豈不要成就呢?」《聖經》所記載的上帝的信徒,并不是每個人都是道德高超操守良好的,但因為他們都事後悔改,再回到上帝面前,所以上帝就再度接受、原諒他們。上帝是最值得信任的,上帝的愛也是永不改變的,就如《詩篇》八十九篇34節所言:「我必不背棄我的約,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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