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接受「人死後繼續以精神主體方式存在」的觀念容易,要相信「身體復活承受永生」的事實難,彼得如何能信的? 專題:我信身體復活 信仰

一般人接受「人死後繼續以精神主體方式存在」的觀念容易,相信明顯可朽的「身體復活承受永生」的事實難,但因恐懼死亡而三次不認主的彼得,變成視死如歸地宣講耶穌的殉道者,卻是因為親眼見到了連同身體復活的耶穌:「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上帝)卻叫祂從死裡複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

吃燒魚的復活主

在使徒見證耶穌身體復活的記載裡,最生動明鮮明的事件,出現在《路加福音》24章:

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魂。耶穌說:『你們為什麼愁煩?為什麼心裡起疑念呢?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36-40節)

這段經文不需多加解釋:復活的耶穌叫門徒摸祂的身體——那是看得見也摸得著,實實在在,有骨有肉,復活的身體!就在使徒們為此歡喜得不敢置信並且萬分稀奇時,更出乎他們意料的有趣場面出現了:「耶穌就說:『「你們這裡有什麼吃的沒有?』他們便給祂一片燒魚。祂接過來,在他們面前吃了。」(41-43節)想像一下這情景:氣定神閑的耶穌基督,驚魂未定的眾門徒,坐在一起吃燒魚!這畫面怎能不令信徒喜樂?將來我們復活時,身體也像耶穌能吃能喝,而且肯定不會食物中毒和肚子疼……

若沒有「耶穌身體復活」,就算不得福音;信徒,就比眾人更可憐——罪沒得赦免,又沒有身體復活的指望,豈不白信一場?但見證了主復活的門徒,從耶穌受死之時的痛苦、焦慮、絕望中走出來,從此剛強壯膽!保羅因而用兩句話總結了福音的核心:「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4節)

一件奧祕的事

保羅也因真切目賭復活主,而確信基督的復活證明祂就是被神揀選膏立的君王、先知和祭司。在《哥林多前書》,保羅用了一整章篇幅論述耶穌的身體復活,並比喻祂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信徒的復活是陸續的果子,講到最後興奮得直抒讚美的頌歌:

我如今把一件奧祕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十五章49-54節)

耶穌身體復活,不單給人將來身體復活的盼望,也讓屬主的人對自己存在的靈魂體有全面的了解,從而像保羅那般,就算肉身因信仰受人逼迫,仍能平安喜樂不喪膽,因為「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感謝神,讓我們藉著主耶穌基督得勝——雖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卻必有屬天的形狀!我們的盼望,亦當如保羅一樣:不僅靈魂得救,且有極重無比的榮耀——身體的復活和改變;那不是「看不見」,而是還沒有看見的將來的身體復活!

身體能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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