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是神暫時交給我們託管使用的恩典,不是要我們積攢財富、沾沾自喜、心中無神、目中無人 芝城園地 信仰

最近學了一個英文生字「Dibs」,根據《劍橋詞典》的解釋,可譯作「對……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話說前陣子大風雪,持續下雪再加上氣溫驟降,令街道上嚴重積雪。為了將辛辛苦苦剷出來的停車位據為己有,車主各出其謀,紛紛以物件佔據。一時之間,路邊停車道上佈滿各式各樣的物品:耶穌像、籃球架、貓砂箱、球棒、折疊椅……形形色色,五花八門,令人嘆為觀止!

本來是權宜之計、暫時之策,基於互相體諒也無不可。只是這種街頭文化也不一定人人認同,有人認為公共停車位不應以私物佔據,於是有些車主的佔據物被強行移開,更有些被盜取……車主自然不忿,有的更為此大動肝火,引發罵戰,甚至大打出手。

究其實,不論是公共,還是私人車位,我們的擁有權或使用權,都有條件、有期限。公共車位,當車子開走,別的車子便可以停泊;私人車位亦然,如果車主出讓或不再租用該車位,他便不能再行使使用權。

我想起《聖經》裡耶穌所說的「無知財主」的比喻:一位田產豐富的財主不斷積攢財富,以致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於是氣燄囂張地說,要蓋更大的倉庫,讓自己可以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這財主自鳴得意,以為有錢就可以掌控一切,卻不曉得掌管生命的是神(上帝)!就在財主自誇自大的時候,神對他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參《路加福音》十二章16-21節)

細心一想:世上的財富就像停車位一樣,只能暫時擁有,無法永遠保存;一旦生命結束,所有物質都只能留在地上,無法帶走。在比喻中,神問:「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這提醒,對你、對我,都是當頭棒喝。

既然財富不能永遠擁有,那財富又有什麼意義呢?《箴言》二十八章27節告誡我們:「賙濟貧窮的,不至缺乏;佯為不見的,必多受咒詛。

財富是神的恩典,我們只是管理者。祂把財富暫時交給我們託管,不是要我們像無知的財主一樣,積攢財富、沾沾自喜、心中無神、目中無人,而是要我們學習把有餘的分出去,賙濟貧窮、扶助軟弱,讓更多人受惠——這才是擁有財富的真正意義!

永遠的使用權?戴蕭佩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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