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前總以為,人不可能完全孤獨。我雖然不知道白頭鄰居沒有親友的真正原因,但禁不住思索一切可能——當人活到一定歲數,父母長輩甚至同輩如兄弟姊妹都逐一離世;一輩子沒嫁娶、也沒有兒女;生命中認識的人都只是一個又一個過客,沒有一輩子的朋友......其中有很多的無可奈何,也有很多當時認為是對的決定。
數星期後,我碰到了屋主,他說白頭租客的遺體因沒人認領,而由市政府「處理」了。白頭鄰居生前的家當,同樣沒人接收。屋主只好找來數個壯漢和一台大卡車,把一切統統丟棄,這意味著也同時把曾經的主人的生命痕跡也一起送到了垃圾堆填區。他坐著看電視的沙發、放滿重要文件的書櫃、睡過的床、用過的桌子椅子……
白頭鄰居走到生命盡頭以後,沒人認領的不止是遺體,還有他存在過的所有證據。那些我們奮力追求、竭力奮鬥的一切財富和成就,或是所謂在世上存活過而留下的點點證據——什麼金銀財寶、獎狀文憑、跟那個朽壞的身體和說穿了根本毫無意義的所謂家當,當真如老生常談,一概帶不走!
原來人,可以完全孤獨。但我深信,在進入完全孤獨之前,我們是有選擇的。可以不用孤獨,至少在屬靈的層面上,絕不用孤身上路,因為上帝已經應許:
「耶和華必在你前面行。祂必與你同在,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申命記》卅一章八節)
「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約翰福音》十四章18節)
「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希伯來書》十三章五節)
唯有上帝的愛,可以存留到千古。祂與人同在,是因為愛;衪的應許、衪的救贖,是因為愛;衪,就是愛!
「上帝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上帝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上帝裡面,上帝也住在他裡面。」(《約翰一書》四章16節)
「我雖然行過死陰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祢與我同在。祢的杖,祢的竿,都安慰我。」(《詩篇》廿三篇四節)
「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詩篇》廿七篇10節)
上帝永遠不會丟棄我們、永遠不會撇下我們成為孤兒。有天上的父,我們永遠不孤獨。問題是,您願意作這個有意識的決定,認那真實而恆久的上帝為天上的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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