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在希臘文的意思是「起來」,或「再起來」。要明白復活,關鍵是要明白《聖經》,並曉得上帝的大能。
復活,《聖經》指的是「出死入生」──我們本來都是死在罪惡過犯中的,然而因神愛我們的大愛,「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以弗所書》二章5節)。耶穌告訴我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翰福音》五章24節)今天所有因着上帝恩典所賜的信,罪得赦免,願意「起來」跟隨耶穌的,就已經得了復活的生命。
然而,《聖經》有一個最終的復活的應許:「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翰福音》五章28-29節)耶穌再來的時候,所有人都會復活,有人復活往永生,有人卻往永死。當年的以色列宗教領袖不相信有復活這回事,跟隨主耶穌的門徒也不明白。後世直到今天,很多基督徒更是沒有復活得生命的經歷,對最終的復活永生沒有興趣。這樣的基督徒,就活成了紀念的宗教徒,只注目在今世可見的事物(如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或田地),看重的是沒有生命的例行儀式,只學習教條而不活出真理,由制度引導而非聖靈引導。
保羅說,「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但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祂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9-23節)如今我們活在「血氣的身體」、亞當的身體,是必會朽壞的,上帝應許將來這必朽壞的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變成不死的,屬上帝的人會擁有復活的榮耀的「靈性的身體」(參《哥林多前書》十五章42-44節)。
因此,我們不必太在意血氣的身體的健康,注意身體健康是好的,但據研究人體在22歲以後就開始走下坡路了,無法避免身體的漸漸朽壞,但我們要關注靈性的健康,而且對復活的生命要有期待、有渴望,深信有一天我們的身體會「再起來」,而且是往永恆生命的方向。因着這個信,我們願意像保羅那樣立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二章20節)
渴望復活|講述/金京來牧師;整理/津雲By accepting you will be accessing a service provided by a third-party external to https://cchc-hera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