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在一餐廳跟朋友吃飯,突然一壯碩男士走到我們餐桌前,問我們可否給他一些金錢買件大衣。他穿着不算十分單薄,但外套顯然不夠厚亦有點殘舊。朋友當機立斷,把錢包掏出。我也從發愣之中回來,並且讚嘆朋友對幫助別人毫不猶豫的精神。
世途險惡、人心難測。我們很難確定誰才「值得」幫助。我跟不少朋友討論過這個問題,大家都把定義放在那人的行為上。但每次討論下來,我總覺得焦點不對。我們是誰?我們有權去決定一個人「值得」還是「不值得」被人幫助?我們如何有能力知道另一個人生命中的一切,從而下結論此人「值還是不值得」?而我們又如何可以控制這人被我們「幫助」過後,會依照我們的期許一天一天地變得更好?幫助別人不是由心而發的事情嗎?計較的,難道不應該只是我們是否想伸出援手的心嗎?
大概六、七歲的時候聽過一首歌曲,旋律和歌詞都非常簡單,就是不斷重複「我把仁愛播在世上」直到歌曲的最後一句「播滿紛爭恩怨之世」。大概是歌曲實在太簡單,不經不覺在一次又一次重複唱頌之後,這個播種仁愛的觀念漸漸潛移默化。當長大後有機會認識並學習跟隨主耶穌基督時,當遇到如愛你的鄰舍、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等經文時,主耶穌的教導便豁然開朗。仁愛是要像播種一樣撒出去的。你見過農民播種的真實模樣嗎?這可跟我們在家中後園種植番茄草莓大大不同!我們種花種草,種子一粒一粒輕輕放入預先挖好的小洞之中,一個勁兒小心謹慎。但你看那些農夫,是種子抓起,一把一把撒在田裡。也不管能否生長出來,都先澆水灌溉。
這就是耶穌的愛。先不管你是否接受、也不管你值不值得,祂就是完完全全毫無保留地把仁愛散播在世界上。祂不計較,也幸虧祂不計較,要不然我們誰又有資格去領受這份犧牲的愛。
再次反思《馬太福音》廿五章34-40節,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主阿,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什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什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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