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提到兩種選擇。第一種是:「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世界卻不認識祂。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一章10-11節)第二種是:「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上帝生的。」(一章12-13節)
耶穌把做出這兩種不同選擇的人,區分為「從肉身生的」和「從靈生的」,並進一步指明:「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三章6從)。從肉體來説,我們都是父母生的,秉承了他們的遺傳基因,當然是他們的兒女;而選擇接受耶穌、信從耶穌的人,才是從靈生的,才配稱為「上帝的兒女」。
耶穌又用具體的例子表明,究竟誰才是上帝的兒女。當祂為人醫治疾病、驅趕邪靈、名聲傳遍四方的時候,黑暗世界中的邪惡勢力企圖利用親情關係,挑唆耶穌的家人前來把祂領回家去。於是,「耶穌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兄弟?』祂環視坐在祂周圍的人,說:『你們看,這些人就是我的母親,我的兄弟!』凡遵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馬可福音》三章31-35節)
耶穌並沒有否認家人在祂生命中的重要性,但祂突破了血緣關係對祂的限制。十誡中的第五誡是「尊敬父母」,而前面四條誡命都是對人和上帝之間關係的規定。可見,上帝的權威永遠在父母的權威之上,上帝的旨意也優先於父母的願望。尊敬父母,並不等於讓父母來掌管控制我們的生活,而是要首先跟從聖靈的帶領,尋求上帝的旨意。
上帝的靈,用愛把我們連結在一起。雖然我們的肉身是父母所生,但本質上和父母同樣都是上帝的創造;上帝只是藉著父母把我們帶到這個世界,因此在這種意義上父母子女都是平等的。我們已經受了水和聖靈的重生洗禮,就是上帝的真正兒女,是在耶穌基督裡的姊妹兄弟。
使徒保羅說:「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女。」(《羅馬書》八章14節)這種關係超越年齡、種族、國籍和性別,涵蓋我們生活和生命的每一個角落,使我們無論何時何地,都有上帝的靈帶領、保守、祝福,讓我們能夠越過生活中的驚濤駭浪、暴風驟雨,拥有整全生命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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