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算富有?怎樣才算貧窮?1946年的聖誕節,我明白了。
爸爸病逝後,媽媽獨力照顧七名兒女。姐姐和哥哥先後結婚,家中只剩媽媽、兩位妹妹和我。那年聖誕節前幾個月,教會宣佈為一貧窮家庭收集特別愛心奉獻,牧師鼓勵大家盡力。回到家中,我們思考如何能多一點奉獻。媽媽準備多買些減價薯仔作主糧,節省食物開支。我們也決定減少晚上聽收音機的時間,以減低電費。同時,我們可以多做些替人洗衣服、帶小孩等小工,賺取更多零錢。
接下來幾星期,生活變得很有意義,充滿喜樂。每天晚上,我們點算可作奉獻的金錢。在微弱的燈光中,我仍然清楚看見媽媽和妹妹臉上燦爛、滿足的笑容。我們想像那家庭收到奉獻後,會如何的快樂、會做些什麼。當時,教會大約有80人,我們想總奉獻最低應該是十倍,甚至是廿倍於我們所儲起來的。一想到這裡,大家就更加興奮。
聖誕節前的主日,就是收取愛心奉獻的日子。我和妹妹提早一日到鎮上的雜貨店,找經理把零錢換成紙幣。我們有70元作愛心奉獻:分別是三張20元、一張10元的紙幣。那天晚上,望着那四張簇新的紙幣,大家都異常高興,我們從來沒有這麼多的錢!
走路到教會時,天下着雪,但我們心中極度溫暖。那天,我們就坐在禮堂前排第二行。收取愛心奉獻時,媽媽把那10元紙幣放進奉獻袋中,我和兩位妹妹各把一張20元放進去。回家路上,我們一起大聲唱歌。媽媽特別為午餐買了一打雞蛋,伴着薯仔一起,我們開心地享用。
下午,牧師開車到我們家,媽媽去應門,然後他們在家門前談了一會。牧師開車走後,媽媽原本在臉上的笑容突然消失了。她手中拿着一個信封,我們問那是什麼,她沒有回答。從那信封中,她拿出一些紙幣:三張簇新的20元、一張10元、17張一元。媽媽把所有紙幣放回信封,大家都默不作聲,望着地板。
一剎那間,我們從喜樂的高峰跌進憂傷的低谷。我們一直過着愉快的生活,物質雖然不豐富,但從未感到貧窮。附近的鄰居來我們家玩,一起吃飯。沒有足夠的刀叉就輪流用,我們反覺得好玩。我一直不覺得貧窮,直到那一天!我們坐在那裡,不發一聲,坐了很久。
晚飯後,我們通常到教會參加晚堂崇拜。那晚,我很不想去,但媽媽說一定要去。路上沒有雪,但我感到寒冷,特別是有洞的鞋滲入了水。媽媽仍然唱起詩歌來,但我和妹妹卻唱不出來。一位宣教士是那晚的講員,分享在非洲的工作,他說只需一百美元,就能建造一間禮拜堂,讓非洲的信徒聚會。牧師說會為在非洲的工作收奉獻,媽媽、妹妹和我互相對望,然後發出會心的微笑。媽媽把那信封給我,我交給妹妹,然後妹妹把它放進奉獻袋中。
盤點奉獻後,宣教士說共收得103元,他說想不到單在我們一間教會,就籌得建築禮拜堂的需要,他接着感恩地說:「你們中間必有富有的家庭!」。上帝藉着那宣教士的話提醒了我,媽媽、妹妹和我就是那富有的家庭!
《聖經》說:「施比受更為有福」。那位在馬槽出生、身無長物的耶穌,卻發出這樣的應許: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真正的豐盛不在於擁有多,乃在於需要少,兼且能與人分享。真正的豐盛是:「……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參《哥林多後書》六章10節)親愛的朋友,你也盼望擁有這豐盛的生命嗎?請用本版決志表跟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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