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談論宗教的時候,有時會聽見這個觀點:「每個宗教都一樣,都在勸人行善。條條大路通羅馬,殊途同歸。」這句話並沒有完全說錯。每個宗教之間的確有些相似之處,但是基督教有一些特殊的地方,是其他宗教所沒有的,在此提出兩點,以略述基督教本質的超越性。
首先,多數宗教信仰的目的,是要獲得平安喜樂、風調雨順、大吉大利等實質利益。基督教的根本理念則是一種「關係」的恢復與建立。基督教信仰的目的,是要恢復人與神的關係──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天父」和「兒女」的家庭關係。基督教雖然首要的目的是關係而非利益,但是當我們透過耶穌的救贖跟神的關係恢復之後,平安喜樂和其他屬靈利益也會隨之而來。這就好像孩子跟父母的關係。其他宗教猶如人向父母索取禮物,只要禮物、不要父母。禮物到手之後,父母的作用也就結束了。基督教則是要孩子先跟父母建立關係。禮物只是副產品,孩子需要的是父母。人得到禮物,卻沒有父母,意義也不大。有了父母,就算暫時沒有禮物,孩子也萬事皆安。其他宗教是讓人獲得禮物的手段,基督教則是幫助孩子回到天父的身旁。
其次,其他宗教要人「超凡入聖」;基督教則是要人「超聖入凡」。所有宗教都要求信徒為自我修煉的提高而犧牲所謂的「世俗」生活:如家庭、工作等。以佛教為例,佛教徒若要高人一等,需得出家、吃素、念經拜佛。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要求每位信徒奉獻兩年時間學習語言,去國外宣教。最近揭發出的一些新聞,也讓我們發現越是旁門左道的宗教,對於信徒的要求和掌控度就越高。
基督教卻不一樣。《聖經》教導基督徒回到自己的生活圈:在思想、舉止、婚姻、親子、工作、交友的關係上面做出改變。(參《以弗所書》五章,《歌羅西書》三、四章,《提多書》二章,《彼得前書》三章等)基督教沒有叫人好高騖遠,追求那些虛無飄渺的屬靈經歷或者屬靈層次,而是回到自己原本的身分當中,活出神原本所賦予的形象樣式,好像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七章所說:「弟兄們,你們個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而這些身分正好就是社會的基本單位:婚姻、家庭、工作。當人們在這些基本單位發揮正面作用的時候,就會給整個社會帶來正面影響,並能進一步促進社會的和樂和繁榮。
研究指出,社會中的亂象與衰敗,多半歸咎於社會基本單位的官能障礙。最近新聞也經常報導,昆士蘭州青少年的犯罪率居高不下,他們好像脫了韁的野馬,到處偷搶,不但讓政府頭痛不已,也造成老百姓許多困擾。我們即使不是犯罪學家,也可以確知一點,就是這些青少年的父母和家庭沒有發揮管教、勸導的作用。這豈不顯出基督教信仰與其他信仰的不同?基督教信仰能為社會帶來正面的果效。不是「超凡入聖」,而是「超聖入凡」。
「條條大路通羅馬,每個宗教都在勸人行善」。每個宗教或許都曉得通往羅馬的方向,但是真正能夠抵達羅馬的,就只有本於《聖經》的基督教信仰。
張仲騏By accepting you will be accessing a service provided by a third-party external to https://cchc-hera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