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雕像的三行説明介紹,可以說每一條都是假的?! 信仰

最近去了一趟哈佛大學,儘管只是走馬觀花似地逛了一個圈,卻也深得啟發,收穫良多;感受到這所世界頂尖的高等學府,果然是名副其實、名不虛傳。

就從約翰‧哈佛的雕像說起吧。這尊據說按人體實際比例塑造的全身雕像,被安放在大理石的基座上,坐落在校園中心位置、一個遊客很容易就能找到的地方。

雕像的容貌年輕英俊,坐在椅子上,手上攤開着一本書,頁面刻着哈佛大學最言簡意賅的校訓:VE-RI-TAS(拉丁文「真理」的意思)。大理石基座中間刻着三行簡潔、清晰且明暸的文字,分別是:約翰‧哈佛(John Harvard);創辦人(Founder);1638(創校日期)。

然而這座雕像所透露的三條信息,並非真實;可以說,每一條都是假的。哈佛生於1607年,在英國獲得碩士學位並被按立為牧師後,於1637年攜新婚不久的妻子遠渡重洋,來到美國當年清教徒開闢的新英格蘭地區,即今日馬薩諸塞州的波士頓一帶居住,在鎮上任職助理牧師。那時哈佛大學的前身,原名「新學院(New College)」,已在1636年10月獲得馬薩諸塞海灣議會通過成立。每年撥款額400英鎊,仿照英國劍橋大學辦學模式建立屬於新英格蘭清教徒自己的高等教育機構。

此前,該學院與哈佛牧師的關係僅是隔河相望,他期待自己能有一天到河對岸的教堂去擔任牧師。可惜哈佛牧師英年早逝,第二年,即1638年就因患肺病去世。他臨終前立下遺囑,要將自己遺產的一半(約780英鎊)和全部圖書(約400部),捐給河對岸的新學院。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是該校全年財政撥款的兩倍之多,使得該學院當年就可招生開課。1639年,為紀念哈佛牧師對該校的巨大貢獻,馬薩諸塞殖民地議會將其更名爲「哈佛學院」,從此一路發展,成為今日全球最優秀的大學。

哈佛的這尊雕像是在哈佛去世後兩百多年,才由雕塑家丹尼爾‧佛朗琪(Daniel Chester French)創作出來。由於哈佛沒有任何圖像傳世,雕塑家只好參照清教徒後人的形象想像出哈佛的樣子,因而雕像本身並非哈佛本人的真實形象。

根據前面所介紹的哈佛建校歷史,我們不難發現:哈佛牧師其實也不是該校的創辦人,他只是一名捐贈者;同時,該校並不是創立於1638年,而是更早的1636年。然而,哈佛手上拿着的卻是哈佛大學的校訓、辦學宗旨——求真。

這就使問題變得很有意思,因為若要討論起來,可以談得很深,還可以扯得很廣。

首先,我不認為這是人為的失誤。哈佛作為世界一流的大學和研究機構,不可能不了解其中的矛盾;他們故意將假與真融合一體,相信是既要體現大學教育的最高境界,又要引導凡來追求知識與理想的人,明白求知的最終目標是什麼和在哪裡。

其次,作為清教徒為使基督信仰能夠延續給子孫後代而創辦的高等學府,哈佛的理念必然奠基在《聖經》真理之上。《約翰一書》二章4節這樣說:「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很明顯,這段經文解釋了雕像的內在含義,更點明了哈佛所追求的終極目標。而這個目標的具體內容依然是《聖經》裡的一段重要經文,《約翰福音》十四章6-7節:「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

雕像是人造之物,本就無法「真」,但人卻總想竭盡所能去求真;正如經文所示,若不到造物主那裡,就得不到真理!哈佛這尊雕像可謂是匠心獨具、用心良苦,引導人去尋求只有上帝能供給的真相啊!@

解讀哈佛雕像|一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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