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相愛是一輩子要學習的功課,唯有在基督順服與捨己的愛裡學習,才能走出「最愛是誰」的迷思 芝城園地 信仰

最近跟年輕人討論情愛及婚姻的話題,想起了這首80年代家喻戶曉的電影金曲:「在世間尋覓愛侶,尋獲了但求共聚,然而共處半生都過去,我偏偏又後悔……」(電影《最愛》主題曲《最愛是誰》)當年還在唸初中的我,從歌詞中已隱約感受到成人世界的無奈。在茫茫人海中,要找到所愛的人,一點兒也不容易,尋尋覓覓,以為找到了,可是事與願違,一起生活了大半生,卻發現自己在後悔,甚至在過程中迷失了,最愛是誰?天曉得!

何謂情?何謂愛?詞人元好問因為被大雁殉情的畫面感動,寫下千古不朽的名句:「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生死相許?」(《摸魚兒‧雁丘詞》)一語道破,情至極處,愛之深處,生死相許,深深打動人心。可是在事事據理力爭、人人不甘示弱、鼓吹自我與個人利益至上的世代,我們還可以看見生死相許的愛情嗎?

有人說「婚姻是戀愛的墳墓」,加上現今社會崇尚自由,風氣開放,所以很多人寧可選擇同居,美其名為試婚,實質「合則來,不合則去」,簡單直接,不拖泥帶水,不用妥協,不用犧牲!可是,試問一段完全不用負責任的關係,還可稱得上「愛」嗎?

我很喜歡出席基督教婚禮,每每聽到新郎新娘讀出婚姻誓詞,都深被感動:「從今以後,無論順境逆境、富貴貧窮、健康疾病、快樂憂愁,我將永遠愛著你、珍惜你,對你忠實,同心事奉神(上帝),直到永永遠遠。 願全能神幫助我倆,完成祂交託我倆的使命,在家庭、社會、職場,作美好的見證,榮神益人,阿們!」

婚姻是神聖的,是一個盟約,是神安排兩個原本陌生的人,在人海中相遇、相知、相戀,繼而進入婚姻,「神配合的,人不能分開。」(參考《馬太福音》十九章6節下)婚約是一生一世的約定,既是盟約,便應有約束力,人不應隨便毀約。但在現今離婚率高企的世代,能持守婚姻盟約的人實在越來越少。

《聖經》提醒我們基督徒要活出與世界不一樣的價值觀,在婚姻裡要學習順服與捨己。妻子要順服丈夫,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是家庭的頭,應當備受尊重,而且選擇順服並不代表是弱者,正如基督也甘心順服父神,走上十字架,甘願犧牲,承擔世人的罪;丈夫作「頭」,亦沒有高低之分,反倒是多了一份承擔,多了一份責任,作「頭」的丈夫,不是要受人服侍,而是要像基督一樣為教會捨己,用犧牲的愛去愛妻子。(參考《以弗所書》五章22-25節)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翰一書》四章19節)基督徒深知道人有罪性,單靠自己的力量,難以持守愛的盟約,唯有知道愛從神而來,學習依靠神,愛才能日久彌新。愛情,就像植物一樣,需要栽種,需要施肥,也要按時拔草、除蟲、修剪,才能茁壯成長。兩個人相愛是一輩子要學習的功課,唯有在基督順服與捨己的愛裡學習,才能明白何謂情,何謂愛,才能真正活出愛,走出「最愛是誰」的迷思!

最愛是誰?|戴蕭佩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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