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聚集的時候,常常以「敬拜讚美」的方式開始。許多人也稱之為「崇拜」。什麼是「崇拜」?是誰發明的?
我很早以前就聽人說,崇拜是人類獨有的本能。各個不同的民族都有其崇拜的古文明。古文獻記載,周天子(3,000年前)在冬至祭天於圓丘(天壇),夏至祭地於方丘(地壇),又說:「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左傳》)。連孔子也重視祭祀,說自己:「吾不與祭,如不祭」,在他心中,祭祀不只是一個形式而已,若不能親自參與,是沒有意義的。古埃及在5,000年前的金字塔中,有許多神像、經文等物件,他們的皇帝法老也自稱是某位神明的兒子。至於起於兩河流域的蘇美爾人(Sumer),他們在7,000年前就有其許多神明的記載與傳說(他們的主神是「安努」)。無論是在非洲或亞洲叢林中隔絕的部落都有他們的祭拜。我想敬拜不只是其他物種所沒有的現象,其實連人工智慧的機器人也是不會做的。人之所以為人,就是他們會去找神、敬拜神。
有些信仰心理機制的理論(如傑西‧貝倫《信仰本能》),如2011年7月,英國牛津大學的Science Daily,發表一份歷時三年、涵蓋全球20個國家(包括無神論國家)、代表着不同的地域及文化的研究報告,以實驗進一步肯定了人自小就有崇拜神明的本能。「本能」是生物被賦予的一種有利其生存,趨於某一特定行為的內在傾向,換句話說,崇拜是人所「需要」的。
人有崇拜神的本能,意味着上帝是存在的,正如人有喝水的本能,是因為人需要水;人需要水是因為有水。若是宇宙中沒有水,人就不需要水,當然就不會有要喝水的本能。人自然本能的需求表明,這需求的對象必然是存在的。
崇拜的對象既然是真神、那位自有永有的造物主,若是人不認識這位真神,很自然地就只好創造一個神明,來滿足自己崇拜的本能。人所創造的神就是一種「偶像」,我們要怎麼崇拜它,就可以怎麼崇拜,它不會、也不能有意見。
先知以賽亞在《以賽亞書》四十四章嘲笑道,有一人種了一棵樹,砍下來,然後他把一分燒在火中,把一分烤肉吃飽,又用剩下的做了一神,就是雕刻的偶像。他向這偶像俯伏叩拜,求它拯救,因它是神。這就成了人類墮落,從認識神的恩典中墮落後最大的諷刺。
若創造萬物、掌管萬物的上帝存在,祂豈不定規人應當如何敬拜祂嗎?在舊約《聖經》中上帝多次仔細啟示祂的子民有關敬拜獻祭的條例,都講得清清楚楚。當耶穌降世,道成了肉身,成全了舊約律法的規條,與人重立新約後說,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耶穌更新了崇拜的條例——不再是靠遵守儀文,而是靠真理與聖靈。
路易斯(C.S. Lewis, 1898–1963)說得好:「我們樂於讚美我們所享受的事物,讚美不僅是表達了、更是成全了我們的享受。」生了一個可愛的孩子,我們情不自禁地要分享他的照片;聽見一首動人的歌曲,我們自然而然地希望別人也能享受這首歌曲。敬拜讚美上帝,是因為我們要分享因認識祂的美善而得的喜悅!
我想,上帝既把敬拜的本能內建在人的心中,那麼只有當我們來敬拜真神,才能成全我們終極的渴慕。敬拜不只是為了上帝(這是祂當得的),更是為了我們自己。敬拜本是被造物對造物主當有的反應,而人是世上一切被造物敬拜上帝的代表,這是人的權利,也是人的義務。我們的敬拜是宣告上帝的所是,祂是那位無與倫比、至聖至榮、可頌可畏、獨行奇事的上帝,更是宣告我們因認識祂而有無法言喻的喜悅和發自內心的讚美。藉着敬拜讚美,上帝讓人更完美地經歷到祂的同在。
敬拜讚美|黃小石By accepting you will be accessing a service provided by a third-party external to https://cchc-hera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