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會很小心地防範詐騙者,卻很容易忽略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為什麼世界上會有詐騙存在?或者更清楚地問,為什麼世界上會有種種的罪惡存在?事實上,有些罪惡顯然比詐騙嚴重多了。對於這個問題,人的看法莫衷一是,也不願接受《聖經》的答案,所以就很難正視了。
詐騙的由來是與神為仇的、謊言之父魔鬼撒但,人類始祖亞當、夏娃是第一次詐騙的受害者。狡猾的魔鬼詐騙的手法是混淆事實——牠以蛇的形態出現,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而當夏娃稍有回應,蛇就正式詐騙夏娃:「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於是女人有所行動,吃了禁果。
這詐騙所帶來的結果不是物質上的損失;從此以後,他們開始遮蓋自己身體,再沒有以前那麼單純與自由了。更讓人感到惋惜的,是亞當把責任推給妻子夏娃;他對神說,是「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顯然,違背神的吩咐,帶來的是彼此的猜疑、怨恨;比較而言,那比金錢的損失嚴重多了。而最嚴重的,是他們與神完美的關係破裂了。
所以,人類最要注意的是保守自己在神的愛中。即如使徒保羅特別提醒基督徒:「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人若被「詐騙」遠離神,損失的不是金錢,而是失去了單純的向基督的心。
對於魔鬼的詐騙,在人類所能理解的範圍內,神放下了種種的警示,讓人不至於受騙。事實上,始祖犯罪的當日,神早就提出警示:「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神沒有把一些「不可」的危機拿走,因為只有在可以「選擇」的情况下,人類才有真正的自由及尊嚴;只是很可惜地,人過於體貼自己的慾望,就成了被詐騙的受害者。
其實,人遭到詐騙,有時是由於無知,或是為了掩蓋問題,有時則是因為小小的貪念而被詐騙。或更清楚地說,是我們驕傲、自以為是、貪婪等等的罪,與世界的誘惑裡應外合,因而讓我們失守,被詐騙了。所以,如果要免於被詐騙,我們需要誠實檢討自己,我們自己是否因自己的罪與無知,而成了詐騙集團的幫兇。
神賜下《聖經》的教導,還有牧者在各處的教導解惑,還有很多真誠基督徒如同雲彩的見證,處處都提醒着我們,可以藉着相信耶穌的十架救贖恩典,而保守自己在神的愛中,使我們不單免於被詐騙,還可以在《聖經》真理的光中生活,過光明磊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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