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賈梅仍未入睡。她隨意滑着手機,忽然看到一則關於科羅拉多兒童醫院的新聞——醫師成功地將一位成年人的部分肝臟移植給了一名嬰孩,使那孩子得以延續生命。
報導中的捐贈者是一位20多歲的無名女士,捐獻了部分肝臟,幫助一個她素未謀面的嬰孩。兒童醫院並藉此呼籲健康的成年人志願接受檢測,成為未來的活體捐贈者(Living Donor)。兒童醫院表示,現時有10名孩童及嬰兒需要活體捐贈肝臟或腎臟。據醫院最新統計,已有100位志願者願意接受檢測,評估他們是否適合活體捐贈,考慮為候補名單上的10名兒童捐贈肝臟。
這則感人報導令賈梅更難以安眠,腦海中盤算着自己是否有這個愛心和勇氣去捐贈?另外,自己是否有健康並匹配的器官可以捐贈給小孩們?過了兩天,賈梅終於鼓起勇氣,約見兒童醫院的醫師,要多了解有關活體捐贈的種種。傑克遜醫師解釋說:「我們眼見過病入膏肓的小孩,讓我們明白生命是多麼的脆弱,照顧他們的過程是何等的艱巨。但是當看到弱小的嬰孩獲得了第二次生命時,卻讓人對生命的堅韌和延續有了更透徹的認識。我們現時經常聽到有關器官捐贈的消息,都是死後的捐贈,多數人對活體捐贈器官仍缺乏應有的常識。其實,完全健康的人在捐獻肝臟和腎臟之後,仍然能繼續正常地生活,可惜這方面的資訊沒有被廣泛地教育和討論。」
傑克遜醫師繼續說:「許多捐贈者都寧願隱姓埋名,非常謙卑,不讓人知道他們捐了部分肝臟。另一方面,從捐贈者的生理健康角度來看,他們捐贈出的那部分肝臟都會在手術後重新長回來。而那位接受器官移植的小孩,被移植到體內的器官也會在成長過程中隨之生長。」
經過傑克遜醫師的詳細解釋後,賈梅決定到醫院接受多次的檢測。她答應成為捐贈者後,醫療團隊又問了她幾個問題:
• 您願意捐獻給小孩嗎?
• 假如接受捐贈的人選擇匿名,你同意嗎?
• 在你的手術康復後,你願意推廣活體捐贈嗎?
賈梅對所有這些問題都回答了「是」。六個月後,透過機器人手術,賈梅將部分肝臟捐給了一位陌生小孩。他們切除了賈梅的左側肝段,也就是那尖尖的小部分。由於尺寸大小的原因,這部分通常只保留給兩歲以下的小孩。
賈梅能有這個愛心和勇氣去做活體捐贈,的確是捨己為人,難能可貴!《聖經》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唯有基督(耶穌)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五章7–8節)
親愛的讀者朋友,你可知道神很愛你嗎?《羅馬書》十章9–10節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耶穌)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因耶穌的死,你的罪就得到赦免,得享神所賜的平安、喜樂、永生。你願意今天就信耶穌嗎?請把握機會,不要遲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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