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什麼讓美國與眾不同地保持着長久的活力、自由與繁榮?是它得天獨厚的地理環境和自然資源優勢嗎?是其高素質和高技能的人口嗎?柯克的答案是,基於基督教信念的有秩序的自由是美國強盛繁榮的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因。
《美國秩序的根基》是拉塞爾•柯克的另一部經典著作。從書名可以看出,作者是要找出美國秩序之所以產生和存續下來的原因。
那麼什麼是秩序呢?作者並沒有直接給秩序下定義,而用秩序的反義詞來解釋秩序。秩序的反義詞是失序。失序狀態是一種混亂且痛苦的經驗,如果一個社會陷入總體性的失序狀態,許多社會成員會消失。如果社會成員處於精神上的失序狀態,那麼共同體外在的秩序也無法持久。柯克通過對希蒙娜薇依短短33年的人生描述來說明社會失序的後果,並得出結論:秩序是人類的第一需要。正像理查德•胡克所說:「沒有了秩序,便不可能有公共生活,因為秩序的缺失是混亂之母。」
秩序一詞意味着一種系統的和諧機制,不管是指向個人品格還是共同體。接着作者又將兩個相近但有所不同的概念做了區分。他認為,法律和秩序的確相互關聯,不過並非完全一致。法律源自特定的社會秩序;它們是普遍規則,讓特定秩序的有效運作成為可能。不過,秩序的內涵大於法律,特定社會秩序的諸多方面取決於信念和慣例,而非受制於實在法。
作者認為,世界上存在着兩種秩序,即靈魂的內在秩序和社會的道德秩序。二者缺一不可。
與其相應地也存在着兩種互相關聯的根基:道德秩序也即靈魂秩序的根基,以及公民社會秩序也即共和國秩序的根基。
縱觀全書,柯克始終圍繞着內外兩個秩序展開討論,但是將重點放在某些特定的機制和慣例以及某些特定的觀念和信念──正是它們一直到當下還在持續涵育我們每個個體的秩序和共和國的秩序。
接着柯克又論證了秩序、正義和自由之間的關係。認為秩序居首:因為只有在合理的公民社會秩序之中,正義才能實現;而且除非秩序能賦予我們法律,否則自由無非就等於暴力。
讓我們來看一下本書出版時的背景以及柯克寫作此書的目的。1974年,整個美國處於危機之中:尼克松因為水門事件不光彩地辭去總統職務,越南戰爭正走向災難性的結局,大學正從學問的殿堂墮落成瘋人院。整個世界還處於冷戰之中。柯克寫作此書的目的之一是「幫助公眾和大學生重新認知美國的道德和社會秩序。」
本書立意高遠,立論宏闊,柯克以最根本也最難把握的秩序觀念來理解和闡釋作為共同體的美利堅共和國的方方面面,從理論上探討美國秩序的歷史和思想根源;從實踐層面來看,有助於讀者更深入全面地思考美國的獨特之處和成功之道。
柯克的秩序尋根之旅從四個城市開始:耶路撒冷、雅典、羅馬和倫敦。上下縱橫三千多年,將美國秩序的根基牢牢錨定在《舊約》中的先知時代。從此以後,從希臘羅馬到基督教的中世紀和宗教改革、西方歷史的演變過程時時都在醞釀美國秩序的種子。
耶路撒冷的信仰和倫理、雅典的理性與榮耀、羅馬的美德與力量、倫敦的法律與市場,所有這一切都融匯到由清教徒肇始的美國秩序之中。
究竟是什麼讓美國與眾不同地保持着長久的活力、自由與繁榮?是它得天獨厚的地理環境和自然資源優勢嗎?是其高素質和高技能的人口嗎?柯克的答案是,基於基督教信念的有秩序的自由是美國強盛繁榮的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因。
柯克從西方文明三千年歷史中萃取出來的美國的成功之道似乎可以概括如下:宗教信念派生出有秩序的自由觀;有秩序的自由觀派生出自由市場和有限政府的制度安排;自由市場和有限政府的制度安排則為美國經濟、社會和個人活力的發揮提供了盡可能多的保障。
我們可以和托克維爾的觀點作一比較。托克維爾在《論美國的民主》一書中,也對美國民主形成原因做過總結,認為美國之所以成為他所看到的美國,有三個因素,一是環境,二是法律,三是民情。不過按照重要性排序,他認為民情居先,法律隨後,最後才是環境。
相對於洛克的出於功利目的的社會契約論和盧梭的田園牧歌般的、騙人的社會契約論,柯克更認同伯克的社會契約論,即人類間存在着一種永恆的約定,將活人、死人與未出生之人緊密聯繫在一起。我們所有人都是這種靈性和社會性夥伴關係的一部分,因為這種夥伴關係實乃出自上帝的旨意。
柯克在書中特意指出,融合了英國中世紀習俗、新教倫理和拉丁理論(比如孟德斯鳩的分權制衡學說)的自然法正是美國文明成長壯大的極其重要的傳統基因,也是美國革命和立國的基礎。
美國著名詩人愛倫坡曾寫道:光榮屬於希臘,偉大屬於羅馬。希臘和羅馬都曾經輝煌一時,但是如今已是過眼煙雲和殘垣斷壁。只有堅如磐石的基督教信仰和倫理才能保持美國的偉大和繁榮。
沒有什麼秩序是完美的,因為人本身就是不完美的,想必我們永遠也不可能到達烏托邦的境界。不過如果某一秩序的根基健康有力,它就能夠被重新注入活力並得到改善。
在美國,儘管秩序、正義和自由是協同並進的,但它們也可能以類似的方式退化變質。在每一代人中都有某些人強烈地反抗道德秩序和社會秩序。某些時候這種反抗可能造成社會的失序。那麼如何對待和處理這種失序呢?柯克引用了西塞羅在《國家篇》裡的一段話:很久以前,我們先祖的習俗塑造了那些德高望重之人,然後這些卓絕不凡之人又堅守他們前輩的規範和體系。可是,我們所繼承的共和國已經像年代久遠的美麗圖畫,其上的色彩已經因年深日久而模糊;當今的世代不僅沒有去重新潤澤圖畫的色彩,而且我們也沒能保存其外在的形式和線條。
西塞羅明白:秩序既是個人性的,也是社會性的,羅馬人和羅馬的正義一同凋零了。所以,重新潤澤圖畫的色彩是本書的宗旨,而本書關注的對象正是那些形塑了美國現存內外秩序模式的社會經驗和觀念。因為無視歷史的人注定要重蹈覆轍,同樣,忽視秩序根基的人急需澆灌這些根基。
美國現今的秩序並非立足於意識形態。它並非人為創制的產物,而是長出來的。這樣的美國秩序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會隨着社會環境的改變而在某些方面發生變化。如果要使變化能帶來情況的改善,我們還必須找到並擁有某些恆久不變之物,也即永恆之道。
什麼是永恆之道?即人類社會如果要正常運行,那些必須滿足的持久條件和要求。柯克認為應該包括六個方面:
1、某種必定基於宗教信仰的、具有超越性的道德秩序;2、社會的連續性;3、經由古老的習俗確立的規範或事物原則;4、審慎與自然而然的變革(而非基於抽象理論的變革);5、除在最後審判中和法律面前之外的多樣性以及隨之而來的不平等;6、承認人的不完美。
柯克指出,美國之所以能夠避免許多現代國家的混亂且充滿暴力的變化,可以說,對這些永恆之道的堅守居功至偉。
馬克偉By accepting you will be accessing a service provided by a third-party external to https://cchc-hera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