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2015年開始,常常站在街頭傳講主耶穌基督十字架的福音。不僅每週定期在布里斯本的街頭,也在澳洲以外的城市,例如台北、日本、緬甸、印度,作街頭佈道,為主耶穌作見證。你若問我,站在街上傳福音,時常被人拒絕輕看,面對冷漠的臉、剛硬的心,會不會覺得很苦?會不會灰心?說真的,我一點都不覺得苦,我們有幸與神(上帝)同工,這是何等的榮耀!在街上傳福音,告訴人要為罪悔改、信耶穌、得永生,這是最有價值的事,作工的果效會存到永恆。
我相信每一個基督徒都清楚地知道,主耶穌在升天之前吩咐門徒要做的事情:「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8-20節)
在分別的最後時刻,我們的救主心中掛念的,是祂的子民,吩咐祂的門徒往普天下去傳福音,把信耶穌得永生的好消息告訴更多的人,讓更多的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我們既然願做「口裡承認,心裡相信」的天國子民,就必然要遵行祂的旨意,履行祂的使命,這是毫無疑問的。
傳信耶穌之後就可以病得醫治,就生意興隆,就金榜題名,是嗎?當然不是。我們所傳的,是《聖經》中神的話語。
「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4節)
如此說來,福音就是:主耶穌基督為了救贖我們,死在十字架上,以無罪取代了我們的罪,使我們可以脫離神的憤怒、律法的咒詛、罪惡的捆綁和撒旦的控訴,使我們可以「因信稱義」,與神和好,因著耶穌的義使我們被神所接受,成為神眼中「無瑕無疵的人」。神是完美和全然聖潔的,神所在的天堂也是完美的,只有完美無瑕的人才可以進入天堂。我們若帶着一點點的罪,就不能進入天堂,否則天堂就變得不完美、不聖潔了。
常有人問,難道我們不能靠着自己的好行為進入天堂嗎?
我們來看看《聖經》怎麼說:「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三章10-12節)
捫心自問一下。神說:「不可說謊」,但我們有沒有說過謊?神說:「不可恨人」,但我們有沒有恨過或妒忌過別人?神說:「不可偷竊」,我們有沒有過偷吃、偷摸,甚至苟且偷生呢?
若是神用十誡來審判我們,我相信沒有人不下地獄。因為我們實在無法完全遵守十誡律法,你只要說過一次謊話,你就不能完美,就無法聖潔。
兩千多年前,神派遣祂的獨生子耶穌,道成肉身,從天上來到人間。主耶穌在地上生活了33年,他沒有犯過任何罪,最後卻要死在十字架上,這到底是為了什麼呢?
正如《聖經》所言,「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馬書 》三章23-24節)
主耶穌又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
由此可見,除了耶穌基督以外,天下人間別無拯救;唯有在天父面前認罪悔改,並且信靠耶穌成為自己生命的救主。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親愛的讀者朋友,弟兄姊妹們,感謝天父使用我這不配的人來傳福音。今天你讀到這篇文章,證明神很愛你,讓你聽到福音。你如果還沒有認罪悔改信耶穌,得永生,在審判日你要下地獄,因為你是罪人,你不完美。聰明的讀者們,上天堂、下地獄你要選擇哪一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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