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上帝)而行。」(《哥林多前書》十章23、31節)
大概40年前,歐陽佐翔牧師在香港退休後,來到紐約建立教會。由於我在香港和他屬於同一個宗派,他就邀請我去他在紐約的教會聚會。
歐陽牧師也在角聲的文字部幫忙,所以許多角聲的老同工都認識他。可能他當時已達古稀之年,又有堅定信仰,在言談中並不忌諱講關於死亡的事,給我們一種他與主親密同行的印象,死亡在基督耶穌裡是好事。所以,當時我們教會的人都不怕講死,因為信耶穌的人,死後就與主同在,好得無比。既然是好得無比,也就是基督徒所渴望的。歐陽牧師還教導我們,還有生命時,要行主的道,要榮神(上帝)益人!尤其是要保住人生的最後兩年,不要衰收尾(死得沒有見證)。
講到死,我們常說,「死不可怕,最怕是病了」、「死不去,不但自己受苦,也連累家人」、「渴望自己毫無病痛,在睡夢中離開世界」。這些觀念,都是我們經常聽到,也自己期望的,其前我也覺得這沒有什麼不對。
最近聽聞瓊瑤自殺,有長者去世,還有一些身為子女的照顧生病的爸爸多年,已無力再照顧了,甚至有長者的子女不在身邊,要長者自己一個人獨居等事件。當我想到自己應當怎樣安慰這些弟兄姊妹,為他們祈禱的時候,神給了我新的看法。我在思考,要怎樣死,才能榮神益人呢?
自己少受痛苦而死,其實是自私的表現,因為只想到自己。自己少受痛苦,也少累着家人,這個想法雖設想到家人,但仍有自私的成分,因為只是顧及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聖經》教導我們要榮神益人,不是只顧人,也要想到神,而且人生命的主權,本來就在神那裡。
最近在教主日學,講到《撒母耳記上》十七章,大衛打敗哥利亞的故事,主題是「The Battle is The Lord’s(爭戰是主的)」;有一個翻譯版本說到這句話的意思,「是神為我爭戰」。事實是,我們在受苦、搏鬥、面對巨大困難的時候,經常是不知所措,只是定睛在自己的無能、有誰人可以幫;完全忘記了神,更不會考慮神有大能,而把神放在一旁。但更細心去想,真實的情況是這一場爭戰是神的,祂一直為我們爭戰,這時候更會為我們爭戰。
我悔改了!我不再守着以前的看法。我重新祈求的,不再是神讓我死得舒舒服服、無病無痛、在睡夢中死去、不累着其他人,而是讓神為我爭戰,讓我可以死得榮神益人!在死亡之前,我可能這裡痛那裡痛,拖很長時間;可能面對極大的痛苦幾個月;可能沒有家人照顧,只有自己一個人面對很多年;又或是一直沒有病痛,忽然在睡夢中離世;或者發生意外而死亡……有很多可能性。但我的祈禱,是像歐陽牧師常講的:不要衰收尾,要榮神益人。
無論神給我什麼情況,我都欣然接受,最重要的是我能榮神益人。我要相信神給我的一定是最好的,而且是我忍受得住的,「因為和死亡爭戰的,是我的神」,祂會負責到底,給我力量面對,還有祂給的恩典,會大過於我所受的苦難。正如《哥林多前書》十章13節所說:「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我要怎麼活? |李薇By accepting you will be accessing a service provided by a third-party external to https://cchc-hera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