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敬拜」這詞彙,最先出現在《創世記》二十二章5節,記載神(上帝)要亞伯拉罕帶着他的兒子以撒,到摩利亞山地。亞伯拉罕對他的兩個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這裡的「拜一拜」就是「敬拜」,這詞首次出現在《聖經》中。《聖經》學者持「首現原則」,認為一個重要的詞彙首度出現在《聖經》中,往往有其特殊的重要性。敬拜出於神的規定,奉獻是敬拜的目的,而敬拜所帶來的結果是他們始料未及的。
此後「敬拜」在《聖經》中出現,都含有奉獻的意義,並且奉獻是敬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大衛王因為數點以色列人而得罪了神,神指示他當在摩利亞山地築一座壇獻祭,於是大衛王向地主買一塊地與祭物,並表示一定要奉獻。
我們把祭物獻給神,就是表明我們一切所有的都是屬神的。大衛王為了建造聖殿預備了許多金錢與材料獻給神,然而他說:我算什麼,我的民算什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從神而來,我們把從神而得的獻給神。不但如此,我們自以為是靠自己的能力所得的財物,神卻說得貨財的力量是祂給的。
耶穌基督降生的時候,東方的博士來朝見(拜)嬰孩耶穌,也講到敬拜,他們也是帶着禮物來。這些禮物也代表了「外邦人」宣告了耶穌是誰,祂是君王(因此獻黃金),祭司(獻乳香),受苦的基督(獻沒藥)。創造萬有的主宰自然不需要人的禮物,為什麼神要這樣訂規呢?這顯然是為了我們的好處,比如:讓我們有喜樂。
一、心裡喜樂
心理學家發現,感恩是喜樂的緣由。一個會常常數算自己蒙受之恩典的人,一定也是個喜樂的人。當人奉獻的時候,應當意識到他所奉獻的,本是從神而來。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所有的奉獻都是以感謝為祭獻給神的,而真實的奉獻,其本質是喜樂的,是甘心的。
不但我們所能奉獻的,至終都是神先賜給我們的,並且我們所奉獻的,才真正成為我們的,因為神為我們持守在天上。我們知道我們在地上的財寶總有一天會失去,本來我們既不能帶什麼來,也不能帶什麼走,我們在世只有「使用權」,沒有「擁有權」。耶穌勸告我們,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這不只是「財寶」而已,因為我們交託給神的一切,都不會失去,反倒成為我們真正能擁有的。
二、得着永遠生命
使徒保羅在離世前說:「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參《提摩太後書》一章12節)那交付給神的,祂必為我們保全。宣教士吉姆‧艾略特(Jim Elliot)在他的日記中寫道:「保羅不是傻子,願意放棄不能保留的,去換取不能失去的。可惜就是許多人寧可守着那些他遲早都會失去的錢財,而不願得着他永遠擁有的生命。」
三、成為神的兒女
亞伯拉罕在摩利亞的山上敬拜耶和華,把他最心愛的兒子以撒獻給神,這「第一次的敬拜」到底帶來了什麼結果?我們發現神已經為這燔祭另外預備了一隻羊,神把以撒還給亞伯拉罕,以撒事實上是世上的第一個「活祭」。然而這在信心中順服,並甘願被獻給神的以撒,不再是上山前的以撒了,因為他已經是全然屬神的了。故此以後他的子孫,也都是屬神的了。世上萬民中,唯獨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以撒的兒子)的子孫,被稱為是「上帝的選民」,直到基督耶穌降到世上為止,讓一切在基督裡的人,都成了神的兒女,因為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亞伯拉罕在上山之前,是個憂心忡忡的老父親,但下山後,卻成了萬世景仰的「信心之父」。這是獻祭之人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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