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内疚 芝城園地 信仰

最近跟一位失聯多年的好友在電話中互相分享人生和信仰,她說多年前在教會洗禮,原是為了替女兒鋪路,讓她有資格入讀教會學校。好友雖然從小就是天主教徒,相信聖父、聖子、聖靈,但因為性格有些反叛,所以心底裡其實不大願意順服教會的權柄及他們的教導。當年洗禮,神父問她是否願意接受教會的領導時,她竟說謊,說她願意!那時候她哭了,因為她覺得自己說謊對不起神,是知法犯法,別人還以為她因受洗而感動落淚呢!多年後,她說起這事,還是耿耿於懷,隔着電話筒飲泣,覺得自己虧欠了神,不知道神會否原諒她!

我告訴她我的一個經歷,是關於《聖經》中的一個事蹟,有人把一個行淫時被捉拿的婦人帶去給耶穌審判: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清早又回到殿裏。眾百姓都到祂那裏去,祂就坐下,教訓他們。文士和法利賽人帶着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着告祂的把柄。耶穌卻彎着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地問祂,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翰福音》八章1-11節)

以前當我讀到這一段時,我總是站在道德高地看這一群不成器的圍觀者、文士和法利賽人,但是年前的一個早上,當我半夢半醒時,不知何故腦際浮現了這一段經文,我突然驚覺我就是故事當中那個被拿的婦人!我以前做過的一些事情,我總覺得是理所當然,是當時年輕人都會做的事,我沒有深究有甚麼大問題或過錯,但那一刻在神的真光照耀下,再也無所遁形。

那些我曾經覺得理所當然的事,都是罪過!我不能再歪曲事實,自圓其說,認為眾人都是這樣,我就可以跟着任意而為!當我發現我就是那個站在主耶穌面前的婦人時,我真是自慚形穢,内心極其愧疚!

魔鬼真的很厲害,牠原要以此來控訴我,要讓我羞愧自疚,讓我不敢面對我的神,讓我覺得自己不配事奉祂而離祂遠去!但《聖經》告訴我,就算我犯了天大的過錯,主耶穌基督都已為我贖了罪。祂為我和世人的罪釘在十字架之上,流出寶血洗淨我們從前、現在,甚至將來的罪過,既然我的主、我的神原諒了我,我怎可以仍然不釋放自己,要自我捆綁在罪疚之中呢?對!我不可以被我所犯的罪過捆綁,不原諒自己,我趕忙跪下向神認罪悔過。感謝神,我深深感受到祂的憐憫和寬恕!

我把這段經歷告訴我這位好友,希望她明白當她知錯悔改的時候,神已經原諒了她,她不必再把那件事放在心上,不斷折磨自己,讓自己無了期地內疚難受!

感謝神的慈愛,也感謝神的寬恕,無論我們犯過什麼罪,當我們真心認罪悔過的時候,神就會寬恕我們,讓我們信主的人可以從罪中得釋放、得自由,不再被捆綁!願你也可以來到主耶穌基督面前,把你以前做過的一切錯事在祂面前傾訴,認罪悔過,主耶穌也會對你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請記着祂原諒了你,你也要寬恕自己,做一個得釋放,真正自由的人!

不再内疚|伍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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