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律師只能代表一方,不能同時代表多方;但為客戶訂造遺產規劃時,往往是夫妻一起規劃。因此,只要夫妻的利益及意向相同,並且夫妻願意豁免律師對雙方的保密協議,那遺產規劃律師便可同時代表夫妻。要注意的是,遺產規劃時需要考慮以下情況,以避免利益衝突。
舉例說明,遺囑內的遺產受益人和醫療被委託人都是自己的孩子。若孩子值得信任,並會按照委託人的意願及當時的情况做出合理的醫療決定,那當然沒有問題。若孩子因為種種原因而不能信任,那最好不要委託孩子成為醫療委託書內的被委託人。因為孩子可能為了儘早繼承遺產,而沒有做出最好的醫療決定,甚至做出委託人非自願性的放棄治療決定,讓委託人儘早離世而繼承遺產。
例如,遺囑內的遺產受益人和財務被委託人是自己的孩子。若委託人昏迷時,孩子作出計算,儘量省下對財務委託人的應付支出,那當財務委託人離世時,他將他可得到的遺產擴展至最大化。
當律師同時處理兩位先人的遺產時,發現兩位先人有債務關係。因為債權人與供款人的利益是相對的,一般不能同時出任兩方的遺產律師。遇到這種情況,通常律師會請債權人或供款人找另一律師去處理。
有些時候,遺孀與子女的利益在遺囑內是相對的;若遺孀爭得多一些遺產,那子女便會相對得到少一些。因此,遇到利益相對的情況時,便要考慮聘請個別律師,以避免存在的利益衝突。這種情況,通常是上一段婚姻中的孩子與現任配偶爭遺產。
數位家族成員擁有共同資產,若處理時產生爭議,律師最多只代表其中一方;情況嚴重時,律師可能會停止代表任何一方,所有家族成員必需各自另聘律師。
以上是以紐約州法律撰寫,並且只是一般法律資訊,讀者應按自己的情況找當地的律師諮詢。
利益衝突|李兆樑律師/會計師By accepting you will be accessing a service provided by a third-party external to https://cchc-hera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