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一词的定义,若从生物学角度来看,是指生命死亡后再复生。在基督信仰裡,复活则分别有身体和灵魂两种含意。
又称灵命甦醒——在人们愿意信主的那一刻,开始同基督连接起来,圣灵进入内心,成为上帝的儿女。这样的复活,发生在每一个基督徒的生命中。
在《圣经》记载裡,使徒保罗的经历就极富戏剧性。在《加拉太》书二章,他表明:「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祂是爱我,为我捨己。」谁能想像得到,当他还叫扫罗时做了什麽?逼迫基督徒!
因为他是犹太人,从出生就具罗马公民身分,又受教于名师,比许多同岁的犹太教徒更有长进,而把逼迫基督徒当作严守律法、事奉上帝。见证耶稣的司提反殉道时,扫罗就在现场,且为杀害司提反的凶手看守衣裳,又为司提反受害而欢喜。他还要去大马士革抓基督徒,但在路上看见大光,眼睛立刻失明了。
当时,有声音对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麽逼迫我?」扫罗说:「主啊!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后来,上帝差派大马士革城内的亚拿尼亚来见扫罗,为他按手祷告,使他眼睛复明、受洗、被圣灵充满。
扫罗在耶稣生前并未见过耶稣,他信主是因为复活的主向他显现。信主以后,他成为外邦人的光,冒着生命危险传讲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使听的人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上帝。正如使徒行传所说:「他是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我的名。」(九章15节)
《使徒信经》也宣告:我信身体复活。保罗则在《哥林多前书》告诉信徒:「我如今把一件奥祕的事告诉你们: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就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因号筒要响,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这必朽坏的总要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十五章51-53节)
正是基于这样的信仰,基督徒相信即使肉身生命消逝,灵魂也会归入上帝的国,直至主耶稣再次降临,故将身后的纪念称为「安息礼拜」——以上帝为中心的敬拜,透过主的话语、祈祷、唱诗,使人获得安慰和盼望;藉着已故信徒的信仰,见证天父的信实与慈爱。亲人纵然不捨,但不会过分哀伤,因明白死亡只是暂别,将来必定在天家重聚。
这也是为什麽对基督徒而言,一生最美的祝福就是认识主耶稣基督!讲道家和神学家锺马田(Martyn Lloyd-Jones),1939至1968年担任西敏寺教堂牧师,他认为「重生」是基督信仰的最重要教义。1981年3月1日,当他的生命进入尽头,已失去言语能力时,不想别人再为他的康复祈求,而在纸条上明确地写道:「别阻止我进入荣耀。」
没有永生盼望的人,丧礼总是令人伤感、不安和恐惧的,因为死亡就是终结与永别。对于基督徒,荣耀的天家却正是盼望所在:「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祂显现的人。」(《提摩太后书》四章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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