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錯的事向神認罪

悉尼的冬天還是挺冷的。晚上七點多,突然傳來一陣敲門聲。

員警來訪

大衛11歲的兒子理查趕緊開了門,卻被眼前兩位高大的員警叔叔給嚇了一跳。員警問到:「你好,葛瑞絲在嗎?」兒子叫道:「媽媽,快來!」葛瑞絲快速走到門口,看到員警也是愣了一下。員警又問到:「你是葛瑞絲嗎?」葛瑞絲有點結巴:「呃,呃,是,是我。」葛瑞絲心裡咯噔一下,老公大衛應該在開車回家路上,難道他開車被撞了?她還在擔憂之際,員警問能否進來說話,葛瑞絲和兒子帶兩位來到客廳。

經過一番詢問後,原來是一個月前葛瑞絲名下的汽車在某個停車場把旁邊一輛汽車剮蹭了,大約兩小時後司機沒有留下聯繫方式就離開了。葛瑞絲打開手機上的日曆,查看當天的活動情況,那時她和兒子在家,並未出門,而老公當時在外辦事。謎底揭曉,是老公在停車場停車時碰到了旁邊的車。知道不是老公開車被撞後,葛瑞絲心裡舒了口氣,甚至笑了兩聲,兩位員警看她笑也跟着笑了起來。葛瑞絲一個勁地跟員警道歉,並打電話給大衛,通知他去警局「自首」。

全家反思

從警局出來回到家中,大衛滿臉愧疚地來到葛瑞絲和兒子跟前,使勁地跟家人道歉。葛瑞絲說:「我們坐下來開個家庭會議吧。」大衛非常自責,說自己做出這樣的事實在不應該。在葛瑞絲眼裡,大衛向來是個正直誠實的人,會做出這樣的事的確有點不可思議。但人都有罪性,即便已經被上帝拯救也還是罪人。大衛說:「我當時急着去辦事,想着如果車主發現了就讓他來找我吧。不過也心存僥倖,如果車主發現不了,或者找不到我,也問題不大吧,剮蹭的並不嚴重。可是這件事之後內心總是不安。」

是啊,這終究是肇事逃逸,是違法行為。而作為神的兒女,做出這樣的事,多麼令我們的神難過啊!葛瑞絲認為這件事需要全家一起反思,雖然神會赦免我們的罪,但我們不能對此輕描淡寫,要認真向神禱告、認罪悔改。另一方面,我們每個人都會時不時做錯事,因此需要每日來到神面前尋求祂的幫助。「榮耀神的名」不只是掛在嘴上,而是在日常行為中體現出來。

主動認錯

這時,葛瑞絲注意到兒子理查雙眉緊皺,似乎有話要說。問他有什麼要說的,兒子理查結結巴巴地分享了他今天在學校的事情。課間休息,他的同學給他一小盒牛奶,他不想喝,於是把牛奶盒當足球踢,最後一腳,牛奶盒被踢破,牛奶灑到了音樂老師的摩托車車座上。他急忙用自己的衣服擦拭,又匆忙地在鈴聲中回到了教室。理查提起這件事,認為自己不應該踢牛奶盒,更不應該隱瞞此事,但他不敢跟老師說。

葛瑞絲看到兒子為此事很難過,就告訴他,媽媽也做過不好的事情,並選擇隱瞞實情,但這樣做內心非常不安。葛瑞絲和大衛謝謝兒子坦誠的分享,並鼓勵他勇敢地將實情告訴老師。家庭會議結束後,三個人一起禱告,他們知道神已經原諒了他們,內心獲得了無比的平安。

第二天一早,理查告訴了老師,老師笑着謝謝理查告訴他。理查開心了一整天。

有些時候,我們做錯事,可能別人會發現,也可能沒有人會知道,但是我們的神是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的,我們無法向祂隱瞞任何事。神是公義的,祂會按祂的公義審判世界,按祂的信實審判萬民(參《詩篇》九十六篇13節)。同時,神也滿有憐憫有恩慈,祂賜下耶穌基督,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世人因祂得救(參《約翰福音》三章17節)。神知道我們的軟弱,更願意我們做錯事後主動向祂敞開心懷、認罪悔改。祂希望看到我們的生命,在祂裡面不斷成長,成為合祂心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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