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服還是抵抗?──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相關內容解讀──

當基督徒面對不公義政權時,應該選擇順服還是抵抗?這個問題不僅是政治議題,也是神學和信仰實踐的核心挑戰。在歷史上,基督教傳統對此有不同的回應,而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中的論述,則提供了一種深具影響力的改革宗視角。加爾文的政治神學主要建立在《聖經》教導與歷史處境的交匯點。在《基督教要義》第四卷20章,他詳細論述了政府的權柄來源、基督徒的順服義務,以及何種情況下可以對抗不公義政權。早期的加爾文強調「順服在上掌權者」,但在宗教迫害加劇、胡格諾戰爭爆發後,他的繼承者(如伯撒、諾克斯)發展出「有限度的抗爭理論」,主張在特定情境下公民領袖可以對抗暴政。

本文將探討《基督教要義》第四卷20章的核心內容,分析加爾文如何平衡「順服掌權者」與「抗拒暴政」的神學原則,並進一步討論這些觀點對後世政治思想(如清教徒革命、美國獨立戰爭)的影響。透過這一分析,我們不僅能理解加爾文的政治神學,也能反思今日基督徒應如何在順服與抵抗之間尋找合乎《聖經》的立場。

相關歷史背景

《基督教要義》第四卷第20章是加爾文對政府、基督徒的順服義務,以及何時可以抵抗暴政的詳細討論。這一章的寫作背景與16世紀歐洲的宗教改革、政治動盪,以及基督徒在不公義政權下的處境密切相關。

馬丁路德於1517年發起宗教改革,強調「信心稱義」與「《聖經》至上」,但路德基本上支持政府的權威,並認為基督徒應當順服掌權者(參《羅馬書》十三章1-7節)。加爾文的改革宗則在日內瓦建立了一個神權政治的社會模式,他不僅是一位神學家,也在塑造基督教社會秩序,因此對政府的角色有更積極的理解。16世紀的歐洲充滿宗教衝突,天主教與新教勢力之間的鬥爭導致了一系列政治危機,包括:法國的新教徒胡格諾派與天主教勢力發生激烈衝突,神聖羅馬帝國的宗教戰爭,英格蘭與蘇格蘭的宗教衝突。

無論是1572年「聖巴托羅繆大屠殺」,還是查理五世試圖鎮壓新教,以及瑪麗一世(「血腥瑪麗」)在英格蘭迫害新教徒,都會引發一個問題:基督徒是否可以抵抗暴政?如果政府是反對基督信仰的,基督徒應該怎麼辦?可以抵抗嗎?這正是《基督教要義》第四卷20章要討論的關鍵,加爾文必須在順服政府與保護信仰之間找到平衡點。1536年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初版出版時,內容較為簡略,基本上支持政府權威,強調基督徒應當順服。到了1559年最終版時,加爾文已在日內瓦建立穩固的改革宗制度,但歐洲的新教徒仍遭受迫害。因此,在最終版中,他開始承認次級執政官有責任保護人民,甚至在某些情況下對抗暴政。這顯示加爾文的政治思想經歷了調整,從「完全順服政府」發展到「有限度的抵抗」。

加爾文論述的核心要點

1、政府權柄的神聖性與基督徒的順服義務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第四卷20章明確指出,政府的權柄來自神,因此基督徒應當順服在上掌權者:「一切政權皆由上帝所設立。」(參《羅馬書》十三章1節)

加爾文強調了政府的角色,認為執政者是上帝設立的管家,負責維護社會秩序與公義;確立了順服的原則,認為基督徒應當尊重並服從執政掌權者,即使統治者不完美。提醒我們避免無政府主義,認為若人人皆可任意反抗政府,將導致社會動盪,破壞上帝所賜的秩序。

然而,加爾文的順服論並不意味着無條件的服從。他認為,當政府要求人違背上帝的律法時,基督徒應當遵循「彼得原則」,即「順從神,不順從人」(《使徒行傳》五章29節)。

2、當政府成為暴政時,基督徒的回應

加爾文雖強調順服,但也承認政府可能墮落為暴政。面對這樣的情況,他提出以下幾點:

(1)個人信徒不可隨意發動叛亂

加爾文強調,普通百姓無權推翻統治者,即使政府不公義。

他認為,信徒應該「忍耐、禱告」,並等待上帝的審判。

(2)合法的次級執政官有責任保護人民

加爾文提出「次級執政官理論」,認為地方官員、貴族或議會有責任抵制暴政,以維護社會公義。

這種觀點為後來伯撒、約翰諾克斯等人發展的「有限抵抗理論」奠定了基礎。

(3)公民領袖的抗爭必須基於神的律法

反抗行動不可基於個人野心或政治鬥爭,而必須是為了維護神的公義。

若政府公然敵對神的律法,例如迫害教會,則信徒可支持合法的政治領袖進行抗爭。

3、加爾文的影響:從宗教改革到現代政治

加爾文的順服與抗爭理論影響了後來的政治思想,特別是在以下幾個歷史事件中:

法國胡格諾派運動(16-17世紀)

  胡格諾派在《凡爾納抗爭書》中,進一步發展了「次級執政官理論」,認為國王若違背神的律法,貴族與議會有權對抗。

英國清教徒革命(17世紀)

  清教徒深受加爾文主義影響,在英國內戰中挑戰查理一世(Charles I)的專制統治,最終促成議會政治的興起。

美國獨立運動(18世紀)

  美國開國元勳如約翰威瑟斯龐等人引用改革宗政治思想,將「抵抗暴政」視為基督徒的責任之一。

現代基督教與公民不服從

  20世紀的馬丁路德金、潘霍華等神學家,皆以基督信仰為基礎,倡導非暴力抗爭對抗不義制度。

結論:順服與抵抗的平衡

綜上所述,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第四卷20章中提供了一個平衡的政治神學觀:政府權柄來自神,基督徒應當順服(參《羅馬書》十三章1-7節)、當政府違背神的律法時,應當順從神,不順從人(參《使徒行傳》五章29節),以及個人不可隨意發動革命,但合法的執政官有責任對抗暴政,以維護神的公義。

加爾文的政治思想不僅影響了宗教改革時期的抗爭,也塑造了後世基督教世界的政治倫理。對於今日的基督徒而言,如何在順服與抵抗之間取得合乎《聖經》的平衡,仍是一個值得深思的議題。當我們面對不公義時,應如何回應?我們是否能以信仰為基礎,既保持順服的心志,又勇敢地為真理發聲?這些問題仍然是我們當代信仰實踐中需要探討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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