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斑鳩
2011年日本的311大地震引發海嘯,使得福島第一核電站發生極嚴重的核災難,為核反應堆降溫所造成的污染水一直在增加。2021年日本政府宣布排海計劃,因為到2024年初福島約1千個儲罐將裝滿廢水,日方將無法繼續拿出更多空間來放置更多儲罐。
2011年3月11日,一場地震及海嘯令福島第一核電站停電。
圖片來源:SOICHIRO KORIYAMA/BLOOMBERG NEWS
東京電力公司(TEPCO)計劃把處理水與海水混合,去除了大多數放射性元素,並把氚濃度稀釋至“遠低於”日本政府和世界衛生組織指南的水平,在長達40年的時間裡通過海底隧道,每年向海洋排放相當於約500個奧運會規格遊泳池容量的經處理過的核廢水。
日本東京電力公司自六月中已開始試運行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染水排海設備。日本政府於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 總幹事拉斐爾·格羅西(Rafael Grossi)自週二(7/04)起開始為期四天的訪問,與日本國家核監管機構商議後在今天公佈八月開始排放的最終決定。
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總幹事拉斐爾·格羅西(Rafael Grossi)2023年7月4日向日本首相岸田文雄遞交核廢水排放計劃認可報告。(法新社)
雖然日本政府向其他國家保證核廢水排海計劃是安全的,符合標準的行業慣例,且是必要的。亞洲鄰國仍質疑核污染水淨化裝置的有效性和成熟度,日方亦始終未能拿出系統全面的核污染水排海環境監測方案,也未經第三方評價或認證,且近年來更接連發生漏水、濾網損壞等問題。
日方專家曾提出包括地層注入、蒸汽排放、氫氣排放、海洋排放和地下掩埋等多種核污染水處置方案,排海絕非最優解決方案,因為排海在技術上落伍、在倫理上失德,但日方仍以土地不足為借口,在沒有充分論證其他方案的情況下,強行決定將核污染水向海洋一排了之。
日本作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倫敦傾廢公約》等國際公約的締約國,本應切實履行保護和保全海洋環境等國際義務,以負責任方式處理核污染水,但日本政府違反了“不損害國外環境”的國際法規則,也無視國際社會各界輿論,執意將數量高達130多萬噸,每天還新產生約100萬噸,含有60多種放射性核素,其中很多核素尚無有效處理技術的污染水向海洋排放。
研究表示自福島核污染水排海之日起,57天內放射性物質將擴散至太平洋大半區域,10年後蔓延至全球海域。期間對生態環境、食品安全和公眾健康造成的長遠影響是無無法預計的。重金屬輻射性物質會隨食物鏈傳遞至其他生物,若人類長期食用可引發基因突變和細胞病變,嚴重或造成血癌等疾病,使福島核事故的傷痛延續至全人類子孫後代。
現今人普遍短視以經濟收益為前提作重大決策,殊不知對自身、他人和環境造成長遠不可逆轉的傷害。污染的心必定污染環境。《聖經》中有關人的罪性及愚蠢,在日本定意排核廢水入海的事件中表露無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