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樂:婦人的自由 澳洲 2023年04月

週六,帶老三去悉尼西部的一個野生動物園,除了澳洲本土動物,還有爬行動物和許多鳥類。去過很多次動物園,這次卻有一些不同的感受,特別是當我看到這隻「老婦人」──黑胸鉤嘴鳶。

鳥籠裡的「老婦人」

在她大大的鳥籠外,掛着一個牌子,上面寫着:Grand Old Lady!(老婦人!)。動物園如此介紹她:我們的黑胸鉤嘴鳶正在慶祝她47歲生日。這隻神奇的鳥在1974年得到照顧,開始了在澳大利亞的旅行,然後在Featherdale野生動物園找到了她永遠的家。她喜歡懶洋洋地曬太陽。她有一個健康飲食計劃,並且享受與遊客見面的美好時光。

我心想,可憐的鳥兒,她再喜歡曬太陽,飲食再怎麼健康,她的壽命多麼長壽,她仍舊是關在籠子裡。她失去了作為一隻鉤嘴鳶那遨遊天空、馳騁穹蒼的自由。

自由的渴望與追求

「Live Free or Die」是美國新罕布什爾州的官方座右銘,「要麼自由地活着要麼死去」,這句話傳達了美國歷史上的政治哲學概念。燕京大學校訓「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務」,來源於《聖經》中的金句:「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八章32節)。德國古典哲學創始人康德(Kant)有一句名言:「自由不是你想做什麼就能做什麼,而是你不想做什麼就可以不做什麼。」
不同的時空,不同的文化,人們對自由的渴望與追求是一個亙古不變的話題。

除去身體靈魂的禁錮

囚禁,除了對身體的禁錮,還有對思想的禁錮。人之所以與動物有分別,就在於我們是有靈性的,我們會思考,我們也有追尋永恆真理的渴望。我們不是只會工作,只會享樂的動物。可怕的現實是,有的婦人是身體被禁錮,更多的婦人卻是思想被禁錮。

對女性禁錮一個很典型的例子就是在中國歷史上曾經盛行數百年之久的纏足文化。女性裹小腳不僅是對身體的摧殘,失去勞動的能力,附庸在男人的膀臂之下。清軍入關後,政府提倡女人放足,但漢族女人堅持裹小腳,她們的思想無法認同滿族大腳姑娘的自豪感。解放雙腳這種行為上的解放唯有在思想上得到解放才能帶來真正的解放。19世紀,宣教士進入中國後,展開了天足運動,自上而下,幫助婦女放足。自此,婦女開始了自由奔跑的時代,邁開了女性思想解放的步伐。

進入20世紀,世界各地的女性開展了爭取自由權利的各種行動。

不是競爭乃是合作

大女兒在她的墻上貼着一張很著名的海報──We Can Do It(我們可以做到!)。這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海報,在20世紀80年代被用來宣傳女權主義和其他政治問題。有一次,女兒告訴我:「媽媽,以後我要成為我家裡的Bread Winner(養家糊口的人)。」她的意思是,她不會依賴未來的丈夫,自己要努力賺錢養家。我肯定了她努力的態度,接着我說:「妻子和丈夫的關係不是競爭的關係,不是比誰在賺錢方面更有能力,而是一個合作的關係。」

婚姻裡的自由與限制

女性的自由不僅僅體現在賺錢的能力得以施展和獲得公平的工作機會。婚姻裡,夫妻彼此扶持,為的是建立美好的關係,帶給家庭正向的力量。賺錢能力只是一個人許多能力的一方面,它不應成為掌握家庭話語權的衡量標準。這不是說女性不應該出去掙錢,也不是說妻子什麼都要聽從丈夫。《聖經》教導我們,丈夫要愛自己的妻子,妻子要尊重自己的丈夫。在神家裡,夫妻要彼此順服,並且共同順服我們的主。

我們的信仰叫我們得自由,這個自由不是絕對意義上的自由,不是侵犯他人權利的「自由」,而是類似於前文引用康德的那句「不想做什麼就可以不做什麼」的自由,更是建基於《聖經》真理教導上的自由。《聖經》中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哥林多前書》十章23-24節)這兩節經文,前面一句讀出了「自由」,後面一句讀出了「限制」。自由如果沒有限制,就是對他人的不自由。我們的信仰是要我們建立關係,一個基於經歷過神的愛、因着這愛而建立的愛人的關係。女性在自由地表達思想與情感時,要學會控制,不是任意宣洩自己的情緒,而不顧對方的感受。也就是應當求別人的益處,這是更高層面的自由。

用愛心說誠實話

另一方面,如果過於強調限制,可能會導致思想的禁錮,自由的表達受到踐踏。在基督徒的婚姻關係中,有時候會看到一些姊妹特別的謹慎,生怕自己的一言一行引起丈夫的不悅,而擔心丈夫的「權威」受影響。難道從前的裹足變成了「禁言」嗎?我們的信仰是互動的信仰,是團契的信仰,需要合理地表達,來瞭解彼此的需要,知道對方的思想。在小組團契中也如是,敢於分享困難與挑戰。在主內家人面前不是要顯得自己多麼的剛強或者多麼的正義,乃是真實地袒露自己。開放的交流,或產生共鳴,或頭腦風暴,這些都有助於我們共同在主裡的成長。當然說誠實話時,也必須謹記,也自問是憑愛心說的!

身為婦人,我的體會是,越認識神寶貴的話語,越明白真正的信仰是叫我在主的愛和真理裡得自由。這種自由使我知道我的問題在哪裡,我的界線是什麼,我可以選擇說(做)什麼、不說(不做)什麼,前提就是要明白《聖經》那純全的教導和活出如耶穌般犧牲的愛,在我實踐自由的時候可以不任性也不畏懼。

得享屬天的自由

動物園的那隻母黑胸鉤嘴鳶,她的身體被禁錮了,失去了遨遊天空、馳騁穹蒼的自由。親愛的姊妹,身體沒有被禁錮的我們,是否有一顆自由的靈魂?我們不被世俗潮流、糟粕文化禁錮,也不被宗教的律法主義、錯誤教導禁錮,可以勇敢地追尋永恆真理裡那真正的自由,何其美好!我們在基督裡、為基督、透過基督所做的一切,都不是徒然的。這包括我們為着另一半做出的犧牲,以成全對方在主裡的自由,反過來,我們也會得享屬天的自由。

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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