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學生時代,從電影裡面看到西式婚禮在教堂舉辦,主婚牧師會分別問新郎新娘:你是否願意娶她/嫁給他,在上帝面前承諾,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貧窮、健康或疾病、快樂或憂愁,將永遠做她的丈夫/他的妻子;毫無保留地愛對方,尊敬對方,盡所能供應對方的需要,危難中保護她/他,憂傷中安慰她/他,永遠忠實。每當看到這裡,就覺得特別神聖、莊重,覺得銀幕中的男女主人公無比幸福。
然而,時下的社會,一紙婚書已不被看重,結婚離婚,如同家常便飯,合得來就在一起,合不來就散夥。說是「Love is gone. I’m gonna move on」,翻成中文意為「愛已逝,向前行」。年輕人婚前同居、試婚現象,時有所見。
筆者近日有機會與一位青年基督徒曉恩就婚姻觀問題做了一次交談。曉恩今年24歲,是移民家庭的孩子,從小跟隨父母去教會崇拜,參加主日學,17歲那年受洗歸入主的名下。之後他一直在教會熱心事奉,從中學到大學都參與校内的基督徒團契活動,還支助非洲兒童。目前他已有穩定的全職工作。
在談及什麼是他心目中理想的幸福婚姻時,曉恩說,首先一個毋庸置疑的前提是,兩個人彼此相愛。婚姻是兩個人分別離開自己的原生家庭,走到一起,來建立一個新的家。幸福的婚姻就是按着上帝的心意去生活。他指着自己,彷彿在憧憬着說,做丈夫的要成為這個新家的頭,兩人彼此恪守自己的承諾,來維繫婚姻中的關係,共同完成上帝的心意。
當談及現實社會中,年輕人對待婚姻的輕率態度,曉恩坦率說道,他周圍目前沒有這樣輕率的朋友。但在一些教會外的朋友中,他知道有婚前同居者,或者乾脆不結婚,僅僅同居,想要試驗兩個人是否合適長久地生活在一起。
曉恩顯然對此有他自己清晰而深刻的認識。他說,這是因為未信主(耶穌)的人,他的價值觀是凡事以自己為中心,所以對待愛情婚姻,首要考慮的是對方能否滿足自己各方面的期待和要求,以此作為衡量對方的標準,因而他們的次序是,在承諾婚姻之前,必須做試驗,試出好的才結婚,不好的就分手。
曉恩繼續說,一個信主的人,在對待愛情婚姻上,首要考慮的是自己如何來履行和恪守對婚姻的承諾,如何來盡力滿足對方的需要。所以他們的次序,剛好相反,是先作承諾,再履行和持守這個承諾。基督徒把婚姻看作一生的約定,這個約不是茫茫然定下的,而是在婚前彼此經過一段時間的交往,深入的了解,但不是試婚。一旦進入婚姻,就是一生的承諾,即便日後兩人之間發生矛盾,婚姻遇到困難,也要共同面對,靠着上帝的帶領和恩典,共同解決,履行這一承諾,完成上帝的心意。
《聖經》記載,馬利亞從聖靈懷孕,那時她已許配給了約瑟,還沒有迎娶。約瑟本想暗暗地把她休了。然而,上帝的使者在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而來的。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馬太福音》一章20-21節)約瑟順服了上帝的旨意,迎娶馬利亞,並且沒有與她同房,等她生了兒子,就給他取名叫耶穌。約瑟和馬利亞同心合意,順服上帝的旨意,成就了上帝所要施行的對人類的拯救。
親愛的讀者朋友,假如你的孩子正處在戀愛和將要進入婚姻的階段,盼望你和孩子來聽上帝關於婚姻的話語:「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十九章5-6節)
婚姻是一生之約,也是上帝所賜一生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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