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文裡,有一些詞語的組合,平時司空見慣,不覺得有什麼特別之處,然而細加探究,卻發現一些蠻有趣的視點。
我們平時使用「忘記」一詞,表達「忘了」、或者「不記得了」的意思。有時我們遇見一個人,明明是認識的,卻忘記了對方叫什麼名字,搜腸刮肚也想不起來,尷尬不已;或者忘記了一件該辦的事情:該付的賬單忘記付了,該帶的東西忘記帶了。倘若牽涉情感上的忘記,內涵就更加豐富了。
由黃霑作詞作曲的《忘記他》,聽完之後才知道,那個「他」是不能「忘記」的;蘇芮唱的《酒矸倘賣嘸》中,有一句:「從來不需要想起/永遠也不會忘記」;鄧麗君名曲《你怎麼說》裡的第一句歌詞是:「我沒忘記/你忘記我」。《我沒有騙你》的副歌寫道:「你忘了我/我也忘了你/把我倆的過去/丟進河裡/埋在土裡/讓我倆永遠永遠地忘記」。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
毫無疑問,「忘記」是生活中常見的事,也是人們所慣常使用的詞語之一。但我們卻很少去留意,「忘記」這個詞的特殊組合رر它是由「忘」和「記」兩個完全相反意思的字所構成。在此組合中,「忘」否定了「記」!「忘」在兩者之間起了主導作用,使得「記」處於被否決的地位,因而失去它的能力,成為無足輕重的存在。
而事實上,在人而言,忘和記是完全對等、互不可缺的思維行動。忘,不記也;記:不忘也。我們的人生,應當有所記和有所忘,就是記所當記,忘所當忘。
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要牢記上帝的誡命,說:「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命記》六章6-9節)我們要將上帝的話「記在心上」、「繫在手上」、「戴在額上」。因為「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申命記》八章3節)有上帝的話作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參《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05節),我們的眼睛,才能看清前路,不致失腳。
大衛在《詩篇》一百零三篇2節說:「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他的一切恩惠!」在這裡,大衛叫他的心(實指他全人)做兩件事:一是「稱頌」耶和華(上帝);一是「記住」(不可忘記)上帝的恩惠。緊接著,大衛歷數上帝賜給他一生的一切恩典,包括赦免他的罪孽、醫治他的疾病、救贖他脫離死亡、用美物使他知足(3至5節)等等。親愛的朋友,當你讀到大衛的詩句,心裡有沒有如同大衛一般的感動رر呼喚自己的心來稱頌上帝、記念和數算上帝賞賜給我們的一切恩惠?
總結以上兩段的意思:上帝的話語和祂賜給我們的恩惠,是我們不可忘記,應當時刻銘記在心裡的。
使徒保羅被聖靈感動,寫給教會和信徒的書信,成為真理的教導。保羅書信中的一句名言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腓立比書》三章13節)。按筆者的理解,忘記背後,就是脫下舊我,卸下思慮的重擔,拋開以前的成見和錯失,將「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腓立比書》三章7節),同時穿上新人,輕裝上陣,奔走天路(努力面前)。
在生活中,人們喜歡述說自己昔日的光榮。我大哥(他頭兩個女兒的年齡比我大)在我出生那年正在中央黨校學習,受到偉大領袖的接見。那時他才廿六歲。那可能是他一生最榮耀的時刻。三年前我們回老家探親,大哥就對他最小的弟媳(十兄弟姐妹中他是老大我是老么)說起這事。我知道這是大哥最不能忘記的一件事。去年三月他在彌留之際,我在視頻上跟他說:「大哥,耶穌愛你!」我一連說了三遍。我多麼期望他能夠「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像保羅那樣,丟棄背後的萬事,連同偉大領袖和其接見,都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忘記背後,也包括(忘記)人生中不如意的事。約瑟得第一個兒子的時候,給兒子取名叫瑪拿西,意為「忘記」。他希望把自己被賣為奴的痛苦經歷,連同他所離開的父家一起忘了。(參《創世記》四十一章51節)然而上帝的旨意不是要他忘記,乃是要使他父親的全家因他得救。
最後我們來看一段經文:「錫安說:耶和華離棄了我;主忘記了我。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看哪,我將你銘刻在我掌上;你的牆垣常在我眼前。」(《以賽亞書》四十九章14-16節)
當百姓以為被上帝「忘記」了,這段信息帶來了安慰。上帝應許祂的子民:即便婦人或者忘記了她的嬰孩,「我卻不忘記你」!歷史證明:從來都是人忘記上帝,上帝永不忘記人。上帝是守約施慈愛的神。祂既然愛我們,就愛我們到底。至於我們的回應,我們理應時時來稱頌祂的名,尊祂的名為聖!記住祂賜予的一切恩惠,並且吃喝祂的話語,靠著祂的話語,過得勝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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