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風格」》一書裡,盧卡斯指出一個有趣的現象,就是教育程度不一定對作者的表達能力有幫助,而表達能力對於寫作來說又是一門關鍵技巧。他認為:「教育、學習和研究,並不會讓人說和寫得更好,反而經常讓他們這兩方面做得更差」。盧卡斯並不是在全面批評教育,但他也不認為教育就必定是完美的。雖然他承認多數作家都屬中產階級,也都受過高等教育,然而他認為,「有學問的人的表達能力,不一定比那些樸實的人更好رر實際上經常還有很多地方需要向他們學習。」
盧卡斯認為頂尖的才華是與生俱來,而不是後天形成。同樣,高明的作家不是被教出來的,而是能自己教自己。他舉喬叟Chaucer和維吉尼雅・伍爾夫Virginia Woolf作例子:他們都沒受過正規文學教育,卻有極高的文學成就。我們甚至可以加上邱吉爾Churchill,他1953年獲諾貝爾文學獎(是「文學獎」,不是和平獎),在求學期間卻成績平平,中學畢業報考軍校,竟考了三次才過。然而邱吉爾的文學造詣、雄辯功夫和演說技巧卻是舉世無雙。盧卡斯說:「你不能把玻璃變鑽石,但你卻可以把鑽石磨亮,甚至玻璃也可以有所切割。沒有人生下來就是作家。有最好資質的人也需要學習。然而一個人學到最多的時候,是在自己嘗試的時候。」喬叟、伍爾夫、邱吉爾就是很好的例子。
在《風格》的開頭,盧卡斯用三分之一的篇幅,描述作者對於讀者的「禮貌」,如何塑造出他個人的風格。他指出文章的風格必須要具備「清晰」、「精簡」、「變化」、「雅緻」、「簡明」等特質(參前文)。接下來他提到風格的要素,是要有「良好情緒和幽默(Good humour and gaiety)」。一篇文章如果氣衝衝的,讓人看了既不舒服,也不信服。盧卡斯說,一篇暴躁的文章一般來說只有三個目的:1、製造痛苦(這就應該越少越好);2、本能、非理性地把脾氣發在紙上,然後推給讀者。(這或許對脾氣有益,對讀者卻不然。更好的出口應該是字紙簍)3、寫一篇惱怒、氣衝衝的文章,是想讓其他人跟你一起惱怒、氣衝衝(然而這種方式多半沒有太大果效)。
真正的偉大,意味著要有平衡力和自制力。人生和文學當中共存著一個永恆的弔詭:沒有熱情,就做不了什麼事;熱情若不加以控制,它的影響要不是拙劣,就是無用。充滿諷刺和惡言謾罵的仇恨文學,從來不被認為是高等文學;尤其敘述文,比詩歌更加沒有惡毒的自由。如果筆要當劍來用,這劍也是在冰冷的時候才算鋒利。我們或許可以化悲憤為力量,然而憤怒若不加以控制,就比無用更糟。盧卡斯說人有個奇怪的地方,就是很多時候會期待以討人厭來討人喜,而憤怒多數時候是討人厭。
還有一個比良好情緒更正面的特質(同時也是更冒險的),就是「幽默」。幽默最能舒壓,也能讓人恢復平衡。一個人若不曉得放鬆,無論他的生活還是文字,都會讓自己累,也讓別人累。然而幽默卻帶有風險,因為人們對幽默的標準會隨時改變。而且運用幽默的時候,必須要考慮讀者能否接受你的幽默。不是每個人,每種場合,都可以幽默。只有經驗能告訴你他們會如何反應。
雖然幽默帶有風險,良好的情緒卻不會。總而言之,盧卡斯說:「我們至少要避免寫出沉悶、令人生畏的沉重文章。絕大多數的言語、文字和行動,十年之後都將灰飛煙滅。我們絕大多數的努力,都將成為育嬰室裡的敲敲打打,而我不喜歡一個從不出現笑聲的育嬰室。」
(本文所引用盧卡斯原句摘自:Lucas, F.L.; Style, the Art of Writing Well; 2012; Harriman House: UK)
張仲騏By accepting you will be accessing a service provided by a third-party external to https://cchc-hera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