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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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靈修經文中,我讀到了《使徒行傳》18:5-6,這段話讓我重新思考「傳福音」對基督徒來說到底是什麼:
 
5. 西拉和提摩太從馬其頓來的時候,保羅為道迫切,向猶太人證明耶穌是基督。
6. 他們既抗拒、毀謗,保羅就抖著衣裳,說:你們的罪(原文作血)歸到你們自己頭上,與我無干(原文是我卻乾淨)。從今以後,我要往外邦人那裡去。
 
當保羅發現他的同胞——那些在馬其頓的猶太人——拒絕接受耶穌為基督時,他毅然決定把福音的重點轉向外邦人。他說出:「你們的罪歸到你們自己的頭上,與我無干!」這句話,其實是宣告他已完成自己作為神僕人的責任。他稱自己為「無干的(innocent)」,這不是推卸責任,而是一種清楚的交代:他已經盡力傳講了真理。
 這也讓我想到保羅在《哥林多前書》9:16 所說的一句話: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
 
這句話很震撼。對保羅來說,傳福音不是興趣或才幹的展現,而是一種「不得已」,是一種使命。甚至說出「不傳就有禍了」這麼重的話語。
 
傳福音不是選項,是呼召
我們今天有多少人把傳福音看作是「選項」而不是「責任」?我們常常認為傳福音是牧師、宣教士、領袖的工作,與我們一般信徒關係不大。但保羅的態度給我們敲響了警鐘。
他不是出於義務而傳,而是因為他深知神對他託付的責任。他的角色就像《以西結書》第33章中所描述的「守望者」:
 
1.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2. 人子阿,你要告訴本國的子民說:我使刀劍臨到那一國,那一國的民從他們中間選立一人為守望的。
3. 他見刀劍臨到那地,若吹角,警戒眾民。
4. 凡聽見角聲不受警戒的,刀劍若來除滅了他,他的罪就必歸到自己的頭上。〔罪原文作血〕
5. 他聽見角聲,不受警戒,他的罪必歸到自己的身上,他若受警戒,便是救了自己的性命。
6. 倘若守望的人見刀劍臨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刀劍來殺了他們中間的一個人,他雖然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守望的人討他喪命的罪。〔罪原文作血〕
7. 人子阿,我照樣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替我警戒他們。
8. 我對惡人說:惡人哪,你必要死,你以西結若不開口警戒惡人,使他離開所行的道,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罪原文作血〕
9. 倘若你警戒惡人轉離所行的道,他仍不轉離,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
 
保羅知道,若他不發出警告,神將追討他的責任;但如果他已經忠心吹響角聲,那麼即使別人不回應,他的手也仍然潔淨。他因此可以坦然說:「我無干了。」
 
 
我們是否也能說:「我無干了」?
我在想,我們今天是否也能有這樣的坦然與清潔?是否能對那些還沒信主的親友、同事、鄰舍說:「我已經盡力分享耶穌給你了」?
 
想一想我們的生活圈:祖父母、父母、姨父母、姑父母、舅父母、兄弟姐妹、叔叔阿姨、配偶家人、堂表親戚、鄰居、同事、朋友 兒女…… 這些人是否有人還未聽聞福音?
我們是否願意成為他們生命中的「守望者」?
 
我們或許無法成為遠方的宣教士,但我們可以成為「在地的宣教士」,在家庭、公司、社區中活出基督的見證,傳出福音的角聲。
 
 
結語:願我們像保羅一樣委身
保羅對福音的委身與使命感讓人敬佩,也讓人反思。願我們也能有這樣的心志,把傳福音當作神給我們的責任,而非選擇性的事工。即使我們的對象拒絕了,也能在神面前坦然說:「我已經盡了我的本分,我是無罪的。」
願神幫助我們,用愛與真理去影響身邊每一個人,直到那日,我們可以像保羅一樣無愧地說: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提摩太後書 4:7)
 

奧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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