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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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Ignacio de Ries-El Árbol de la Vida(生命樹)
 
 

只管「爽不爽、有沒有錢」,很快地,在身體、心靈就會消亡?從身體而言,立刻能讓你爽到超脫現世的就是毒品;從心靈而論,以金錢、物質為至上滿足,並以一生不計代價獲得,這人可以賣毒品犧牲千萬身體或設立邪教「大發財」,雖然這人的心可能從起初會感到不安卻不停止作惡,最後一定良心神經全部壞死,因為他用各樣的貪婪、醜陋、苦毒把自己刺透了。

他們身體、心靈到後來就習慣了惡與黑暗的滋味。當你把善與光明的客觀知識告訴他們,他們如果只管爽,他們會感謝你?

不!他極可能殺死你,因為他覺得你極端殘忍,殘忍到要他們的命。不單是柏拉圖(Πλάτων B.C.429-347)的洞喻,蘇格拉底(Σωκράτης B.C.470-399)被賜毒而亡的事件不也都付代價告訴我們這個事實。

難道要因利益、因怕死、因......而讓你變成歷史與永恆中的小人?孟子(B.C.372-289)卻是對梁惠王(B.C.400-319)說:「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

如果那些將要滅亡的人是你的親友,你會尊重他的「自由、意願」,只顧你自己的利益,任憑他們滅亡?醫生診出病人得癌症,若告訴他,病人可能無法接受,因為太不真實、太突然、太殘忍了,所以拒絕這個真理,但若接受事實吃下解藥,就能得救。這時,醫生的義務是什麼?是怕病人傷心、或威脅自己,而不向他宣告事實,任憑他滅亡?

不!我們如果是「人」,「應當」把他們「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就是死你也應當搭救他們。絕不要像那些在埃及為奴的以色列人因短暫的身體平安,而咒罵、抱怨、頂撞(參出埃及記9:6)那要救他們的摩西、亞倫,就是自有永有者所差遣的(見前篇【真理由謊言組成?】)

康德(Immanuel Kant B.C.1724-1804)終其一生信奉新教的信義宗,他受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B.C.1483-1546)「因信稱義」的神學思想,認為「行善是人的義務」,而不是為了要換取進天國、其他好處、其他威脅而行善。

為此,人無論如何,人要以自己的生命來追求、清楚、維持、傳揚真理,使我與他者都能脫離死亡之火的焚燒,這是義務,這樣的人就不枉此生,這樣的生命是尊貴、榮耀、光明的。

耶穌基督不要我們成為怕死退後的那等人,而要人以生命獻給真理,他說他來到世上是「特為給真理作見證」,雖然某些邪惡的猶太人聽他許多的實話就想殺死他,他卻對人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指魔鬼),不要怕他們;唯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真神),正要怕他。」又說:「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

是不是所有的邪惡勢力弄死了耶穌,就殺死了真理?沒有,耶穌基督復活了、升天了,末日他要再臨審判全世界,他說:「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

如果沒有,為什麼一堆人因見證基督復活而殉道,即便被羅馬帝國多位皇帝逼迫,連家業、生命、親人都被奪去也不妥協真理?這些事至少被約瑟夫(Josephus A.D.37-100)、塔西陀(Tacitus A.D.55-117)兩位猶太及羅馬的史學家記載,既然如此客觀,就是真理,聽見、看見、知道卻不接受的人就是接受自己的欺騙,便使自己陷入虛謊,無知的心就黑暗了,自以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近光。無論惡人是否受到現世報或到最後的審判才受制裁,又或義人受不義的對待與否,人都應當因真理而活,為真理而死,並要藉真理使人出死入生,正如使徒保羅所說:「就是死也不辭」。

是否義人會冤死在永恆之中?從死裡復活的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這是雙重保證,身體被惡者殺死也必復活,神也絕對保守義人的靈魂到永遠。

因此,對接受光的人,真理是釋放生命脫離兇惡的的道路,是美好的福音,對不接受光的人、不願意被喚醒受搭救者,真理不單殘忍,更是宣告他們必然會死的法官。

不要怕死,耶穌基督已經得勝死亡與邪惡,魔鬼必然失敗,你站在哪一邊?智慧的人已經與耶穌站在一起,潛在的智慧之人也將會站在一起。

結論,讓自己先接受真理得釋放,然後快快以真理釋放他人吧,否則你就捆綁了自己與他者在謊言裡,無論你我會不會被殺死,都該去釋放,那麼你就是人生勝利組。

願神祝福你我的生命,是以真理、義、愛、聖、美、光為本質且為此而活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