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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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兩國互通又傳來!

 

美國國務院更新入境豁免人群,持K1簽證(未婚妻/夫,公民配偶簽證),飛行員和機組人員進行培訓人員等可以入境美國。

 

 

但需要注意的是:持B1/B2旅遊簽證,F1學生簽證等簽證類型,過去14天去過中國的所有非美國籍人士將被禁止進入美國。

 

另外,一名認證為“美國的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的微博博主“領事雜談”在發布消息稱,非中國公民只需要接種美產疫苗就可以從洛杉磯赴華了!

 

 

美國國務院放寬簽證禁令

2021年4月8日,國務卿決定,K簽證(未婚夫複簽證)、移民類簽證、家庭移民簽證、職業簽證,從現在開始不再受到疫情禁令的限制,符合條件可以開始由當地領館發放,每個簽證點能夠處理的簽證案件數量和類型將取決於當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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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移民和未婚夫妻的國家利益豁免情形

未婚夫婦簽證申請人在南非、巴西、申根地區、英國、愛爾蘭共和國、中國和伊朗地區應查詢距自己最近的處理移民簽證的大使館或領事館的網站,以核實可提供簽證的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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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辦理移民簽證的崗位,移民簽證將按照海關關於分階段恢復簽證服務的指引優先辦理。

 

只有在安全且資源充足的情況下,大使館或領事館才會恢復審理所有常規簽證案件。隨着當地條件的改善,將開始提供額外的服務,最終完全恢復常規簽證服務,申請人可以留意大使館和領事館的網站以獲取簽證服務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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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滿足美國公民的服務需求後,各使領館將繼續優先考慮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包括美國公民的跨國收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及美國公民的未婚夫婦,以及某些特殊的移民簽證申請。

 

2. 某些交流訪問學者的國家利益豁免情形

-當互惠生擁有特殊技能(如醫療、特殊教育或手語)時,由互惠生提供對未成年美國公民、LPR或合法身份的非移民的照顧;

 

-通過互惠生旅行,防止美國公民、合法永久居民或其他具有合法身份的非移民成為國家、醫療或其他公共資助機構的公共衛生負責人或監護人員;

 

-由互惠生旅行,為兒童提供托兒服務,其父母參與了為感染新冠病毒的個人提供醫療護理或在美國機構進行醫學研究,以幫助美國抗擊新冠病毒。

 

-根據外國政府與任何聯邦、州之間的諒解備忘錄、意向聲明或其他有效協議或安排進行的交流項目旅行,如果與外國政府的協議或安排在2020年6月24日之前生效,該協議或安排將被視為旨在促進美國國家利益的地方政府實體。

 

-參加美國政府機構資助項目的實習生和學員旅行(DS-2019表格上項目編號以“G-3”開頭的項目):參加由美國政府機構主持的旨在支持美國經濟立即和持續復蘇的交流訪問項目的交流訪問人員。

 

-在DS-2019表上項目編號以“G-5”開頭的認證教育機構中由專業教師進行的旅行:參加交流項目的交流訪問者,他或她將在公立或私立認證小學或中學全職授課,包括大部分親自授課申請人證明有能力對美國學生的教育做出特殊貢獻的教育機構。“專業教師”申請人必須證明其母語或接近母語的外語水平以及用該語言教授其指定科目的能力。

-支持關鍵外交政策目標的旅行:這只包括參加少數實現關鍵和時間敏感外交政策目標的交流項目的交流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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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類別的旅客如果希望訪問美國並持有相應類別的有效簽證,或者正在申請簽證,並且認為他們有資格享受國家利益豁免的例外待遇,應在旅行前聯繫最近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

 

3. 飛行員和機組人員因訓練和飛機接送、交付或維修而旅行的國家利益豁免情形

 

這包括持B-1/B-2、B-1或M-1簽證或免簽證計劃授權前往美國進行培訓或飛機接送、交付或維修的個人。當主申請人的必要培訓為四周或更長時間時,該決定也適用於某些M-2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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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飛行員和其他重要的空勤人員獲得飛機維修、模擬機培訓、能力檢查等繼續教育以及美國提供的其他重要安全認證課程,是領空安全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因此,計劃在國家利益豁免的例外的基礎上,在使領館資源和當地政府限制允許的情況下,繼續為這些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簽證。

 

美國限制令詳解:

 

根據美國白宮的官方文件,除美國公民外,可以入境的人士包括:

-綠卡持有人;

 

-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的配偶;

 

-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未滿21歲並且未婚)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

 

-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未滿21歲並且未婚)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也需要未滿21歲並且未婚;

 

-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的子女,領養子女,或準備被領養的持有IR-4或IH-4簽證的人士;

 

-美國政府邀請的與抑制肺炎相關的人士;

 

-任何非移民外國人,並且屬於法案 101(a)(15)(C) 或者INA (D) , 8 U.S.C. 1101(a)(15)(C) 或者 (D)的船員及機組人員;

 

-任何想要進入美國境內或中轉,持有A-1, A-2, C-2, C-3 (外國政府官員或其直系親屬),G-1, G-2, G-3, G-4,NATO-1 至 NATO-4, 或 NATO-6 簽證人士;

 

-任何外國人並不具有擴散,攜帶病毒危險的人士,需要通過CDC理事及其授權人士鑒定;

 

-任何外國人,對美國重要法案有利人士,需要美國國務卿,國土安全部部長,或他們授權人士,並且被總檢察長或其授權人士推薦;

 

-由國務卿,國土安全部長或其指定人士鑒定的符合國家利益的任何外國人。

 

海外華人:

接種疫苗後可回中國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一名微博官方認證“美國的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的微博博主“領事雜談”在發布消息稱,海外華人只需要接種美產疫苗就可以從洛杉磯赴華了!

 

微博中明確寫到:從即日起,已完成美產疫苗接種的從洛杉磯赴華乘客,無需另行專門聯繫總領館,也無需事先得到總領館郵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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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該博主關於對接種美產疫苗諮詢也做出了詳細的回復:


一、接種新冠疫苗有利於疫情防控,是否接種,建議根據自身狀況自行決定並承擔一切責任。

 

二、從即日起,已完成美產疫苗接種的從洛杉磯赴華乘客,無需另行專門聯繫總領館,也無需事先得到總領館郵件同意。請自行按以下辦法辦理:

(一)在總領館指定的“雙檢測”機構採樣時,在現場填寫的健康狀況申報書上如實填寫接種情況,並口頭向採樣人員明示,出示接種憑證,同意檢測機構在IgM為陽性時自動加測N蛋白。

請注意,輝瑞、莫德納疫苗須完成兩針,強生疫苗接種後14天再進行“雙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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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檢測機構在對已接種美產疫苗人員檢測時,如發現IgM檢測為陽性,將自動追加N蛋白檢測,並將檢測結果顯示在報告之中。

(三)已接種美產疫苗人員且IgM結果為陽性的,在申請健康碼時,應上傳提交:
1、“雙檢測”+N蛋白檢測報告(可在一份報告中顯示);
2、本人機票或行程單;
3、《疫苗接種聲明書》;
4、盡可能上傳必要接種憑證,例如(如有):
① 政府或接種機構出具的接種情況紙質證明;
② 政府或接種機構發送的接種情況電子郵件;
③ 政府或檢測機構查詢系統接種記錄查詢結果截圖;
④ 預約登記接種的文件或截屏 ;
⑤ CDC接種卡;
⑥有助於證明接種情況屬實的其他憑證。
有關憑證應真實,且包括必要信息,有助於確定個人身份,判定疫苗種類及接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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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領館在審核健康碼時,將就“雙檢測”和N蛋白檢測結果與指定機構進行全量核實,並對接種憑證進行審核,必要時聯繫憑證出具單位進行核實確認。對無法判定接種情況屬實的、申報不實或接種憑證、檢測報告造假的,將不予核發健康碼,並將在未來一段時間限制當事人赴華。

四、總領館關於“雙檢測”的通知仍適用於已接種人員,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推遲旅行的建議,以及對有感染史人員的要求。總領館提醒已接種人員持續加強自身防護,務必做到如實申報、如實檢測,做一名負責任旅客。

以上僅適用於從洛杉磯離境赴華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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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純屬作者觀點,不代表角聲佈道團立場與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