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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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音乐会分裂教会吗?

对许多基督徒而言,特别是生活在西方社会里的,现代音乐已成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显然的,他们喜爱它,天天听它,甚至把它融入在事奉中,海内外华人教会的崇拜多设有敬拜小组,掀起“敬拜赞美”的热潮,着重使用现代音乐。然而,这些回响却遭到不少受传统“福音诗歌” (gospel hymns) 喂养长大的教会领袖所质疑。尤其是受过古典音乐或传统崇拜仪式训练的,反对更为激烈。对他们来说,现代基督教音乐就好像摇滚乐和摇滚乐后期的流行音乐,都是些毫无意义的噪音。当青少年收听摇滚音乐时,父母就怕,希望他们越早把它关掉越好。“那些音乐令我们头痛!”许多家长如此抱怨。他们甚至怀疑摇滚音乐的节奏是否出于魔鬼?
  现代音乐是适当的敬拜音乐吗?现代音乐是否只适用于传福音的聚会,而不适用于崇拜聚会?有些喜爱古典音乐的人,不幸目睹古典音乐、古典圣乐和传统圣诗的消逝,就不免悲从中来!难道文化文明就此终归无有吗?
  另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是,如何在圣乐与俗乐之间划出界线?怎样的圣乐才可称之为“神圣”的呢?
  音乐其实是非常个人的,因此讨论起来相当的敏感。很多时候,教会就崇拜聚会中应采用何种音乐而引发激烈争辩。难道我们不可以在使用音乐赞美尊崇神的时候也同样得到平安与和谐吗?更重要的是,我们是否可以在圣经中找到有关敬拜的原则并加以遵守?

基要问题:我们的崇拜是以神为中心,还是以人为中心?
  什么是崇拜?圣经中的崇拜是“以神为中心”,是人对神,而不是对着我们自己。至于团契、教导、代祷、服侍有需要的人,这些乃是人对人的事工。传福音和宣教是对世界和世人的事工。但崇拜是指向神,是专注关乎神;也就是说,赞美神是神,称颂他的作为和他口出的话语。崇拜也是为了神。我们敬拜神和赞美他完全是为了他的喜悦和他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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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传统的福音派教会常常把崇拜弄得相当以人为中心,渗混着事务报告、恭贺、欢迎、感恩等项目(不是向着神,而是信徒之间的),把神的荣耀与壮严遮盖了。事实上,我们必须对崇拜音乐的风格和诗歌的歌词内容作审慎处理。比如,歌词是否导引人专注于神?歌词是否说明神的位格和他的属性?歌词是否让人在敬拜中感受到圣父、圣子、圣灵三一真神的感动?歌词是否以耶稣基督为中心并宣扬神的作为?歌词是否平衡人的意志和心灵,且提升我们与神亲近?歌词是否挑战我们全然降服于神?歌词是否让人体认出我们之所以服侍神,是基于神的大能和他话语的激励?歌词是否指引我们的心灵朝向神,全然关注于神,而且完全为了神?抑或将注意力集中在我们自己的需要上:只期望在崇拜中可以得到些什么或在散会之后有情绪上的满足。
  我们是否把自己置于崇拜的中心,而不是将神摆在中心?华人教会的一大挑战是要回复到以神为中心的崇拜、以神为中心的讲道、以神为中心的思想和以神为中心的生活,且依此为序。而现代音乐敬拜小组的组员必须重视他们的事奉,不但需要接受装备还得稳健成熟。不是每个有唱现代音乐天分的人就可以当一名好的崇拜主领。好的崇拜主领能领导会众的心朝向神并专注于神。
  旧约时代的赞美是融合在崇拜中的,所谓的“全时间事奉者”不止于祭司,也包括利未人,看管圣殿工人和歌唱者。由此可见:一、音乐是崇拜中重要的一部分,二,音乐事工乃由音乐专业人士所负责。
  新约时代的崇拜沿袭旧约时代犹太会堂的崇拜方式,这种崇拜方式是在新、旧两约之间形成的,内容包括四个要项:读律法书(神的话语)、教导、歌唱和祷告。而赞美,无论在新约或旧约时代,都是崇拜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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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音乐的历史:欣赏音乐大师的作品
  综观教会历史会发现,崇拜音乐的风格不断经历改变;崇拜音乐几乎不时反映出当代人的文化与世界观。每一个世代,基督徒都会寻找他们认为最优美的音乐与诗词来赞美神。中世纪时,有人将该时期的歌曲汇集成册,如今所称之为的“格里高里清唱曲”,(Gregorian Chant)该名称取自负责领导此事工的教宗格里高里(Gregorius )。这些清唱圣歌一直流传到我们这世代,并成为音乐历史的一部分。固然有人喜爱它,但有人则认为是老古董。无论如何,清唱曲对后来作曲大师有很深远的影响。
  十六世纪,兴起了宗教改革。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写了些圣诗,如《上主是坚固保障》(A Mighty Fortress Ls Our God),歌词在于激励信徒起来与撒但打属灵的战争,靠着主,至终必得胜。传说当时有些圣诗的调子采用酒客在坊间酒舍喝啤酒时所吟唱的歌曲。但今天我们却称这些为“古典圣诗”。由此可见,一般人所喜爱的音乐确实可以用来献给神,并作为赞美上主的最佳献礼。然而,问题在于这些“流行圣曲”是否能引导人朝向对神的专注呢?
  巴哈 (Bach) 这位最伟大的古典音乐作家甚受马丁·路德的神学影响。他是一位非常敬虔的基督徒,在教会以音乐事奉多年,平日靠写作合唱曲(Cantatas)、圣乐曲(Oratorios)和颂赞圣诗(Anthems)等维生。由于巴哈作曲是为了荣耀神,故其作品经得上时间的考验。他每星期为教会作曲一首,并在作品上注明“SDG”三个字母,意思是“惟独荣耀神”。与巴哈同期的人物亨德尔(Handel),独自在房间内与世隔绝三星期写成了《弥赛亚神曲》(The Messiah)。写作当时因感受到神的庄严、肃穆和荣耀,不仅他本人感动得流泪满面,甚至令当时演出席上的贵宾英皇乔治,也感动到情不自禁地起身肃立聆听,从而沿袭至今成了传统。每当献唱弥赛亚神曲中的“哈利路亚大合唱”时,听众都会起立聆听。巴哈与亨德尔不但是音乐大师,更同样抱持基督徒祈祷的心,窥视到这位无限全能真神的庄严与荣耀,而以音乐作出对他的回应。他们反映了当时十七世纪的世界观,那就是:神是创造者,配得我们敬拜;神的世界从他所设计的宇宙中之规律和结构表明出来。
  十七世纪英国清教徒运动 (Puritanmovement,1558—1660) 乃谋求彻底改革教会的崇拜和所有圣工,以期能完全符合圣经原则。他们认为当时英国教会的崇拜及事工包含了太多传统、仪式和阶级。他们相信只有主耶稣才是王,是教会的主,而且他早已赏赐他的子民一本圣诗,就是圣经中的《诗篇》。因此,信徒要吟唱诗篇!以十六世纪日内瓦(Geneva)的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和他的同工为榜样,清教徒把《诗篇》加上韵律节拍。
  以撒·华滋(Lsaac Watts)是清教徒圣诗大师,被称为英语圣诗之父。他问他自己,如果大卫活在新约时代,他会写出不同的诗篇吗?所以,华滋将多则诗篇以新约的观点加以变换。今天我们所唱的圣诗《日月所照》(Jesus Shall Reign Where’er the Sun)正是取材《诗篇》第七十二篇的新约意译,另一首圣诗《乐我主临》(Joy to the World)亦取自《诗篇》第九十八篇。华滋不但写了许多诗篇,也写了不少我们今天称为古典的《圣诗》,如《哀哉,我主宝血流出》(Alasl And Did My Savior Die)及《每逢思想》(When I Survey the Wondrous Cross),这些诗歌能引导基督徒在灵修时,将心思意念集中在十字架上。
  十八世纪的查尔斯·卫斯理(Charles Wesley)与其兄弟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在英国与美国的灵性复兴期间写下许多圣诗,主题集中在信徒个人在灵里对神恩典的体验。众所周知的《神圣纯爱》(Love Divine)正是描述神的慈爱如何突然降临在信徒身上,使信徒灵里充满光明与喜乐。另一首极富神学意味的赞美诗《但愿所求》(And Can It Be That Should Gain?),其中第二节的歌词:“何等奇妙!永生主竟受死!有谁能解释这奥秘?神圣之爱,广阔深长,最高天使也难测量。上主怜悯,超过猜想,世人都当敬拜景仰。”即可听到卫斯理在默想神永恒计划时所经历到的奇妙感受。
  喜爱现代音乐的信徒可能不会欣赏华滋和查尔斯·卫斯理圣诗的曲调,或任何古典音乐的形式。若我们让后人忘记华滋、卫斯理和其他伟大圣诗作者如威廉·古柏(William Cooper)和约翰·牛顿 (John Newton,《奇异恩典》作者) 所写的词句,不啻失去以神为中心的崇拜所蕴含的丰盛与深度。假如我们不能把“以神为中心的崇拜”之丰富传统传给我们的子孙,我们就没有把一个极其宝贵的资产——圣灵赐给基督普世身体的至宝礼物,传给我们的子孙。

华人基督徒文化的根源:十九世纪美国农村和福音诗歌
  事实上,华人教会所谓的“传统圣诗”并非如字面所谓的“传统”。圣诗在华滋与卫斯理时期达到高峰。此后,十九世纪也有不少英语教会的圣诗作者写下许多非常美丽的圣诗。但对圣乐历史家而言,华人教会所谓的“传统圣诗”在技术上可称之为“福音诗歌”。“传统圣诗”一般而言是没有副歌的。内容集中在颂赞三位一体,圣父、圣子、圣灵,神的创造与救恩。而福音诗歌则有副歌。
  十九世纪的福音诗歌大师有芬尼·克罗斯比(Fanny Crosby)和埃拉·桑基(Ira Sankey)。他们的诗歌着重在个人与耶稣基督的关系上,包括救恩和成圣。他们的诗歌多半属灵修、团契交通、鼓励和传福音性质,而不是崇拜的圣诗,适合在布道会中唱。但也有几首福音诗歌呼吁教会,在崇拜中要注目仰望,最显著的例子就是《你真伟大》(How Great Thou Art)这首圣诗:
  “主啊我神,我每逢举目观看,你手所造一切奇妙大工;
  看见星宿,又听见隆隆雷声,你的大工,遍满了宇宙中。
  我灵歌唱,赞美救主我神,你真伟大,何等伟大!
  我灵歌唱,赞美救主我神,你真伟大,何等伟大!”
  这首《你真伟大》原从斯堪迪那维亚(Scandinavia)传来。但较多的福音诗歌却为美国人所撰写。一些福音诗歌的调子采自流行于美国建国期间的民歌,该时适为美国南北战争(1861—1865年)之前及战争期间。另一些则是取材自描写士兵离家参加南北战争的歌曲。今天这些曲调之所以在教会中被广泛地使用,乃因为美国传教士在十九世纪,把福音诗歌带到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使这些诗歌变成了“标准”圣诗。我们必须了解,这些诗歌只是一个特别时期的音乐风格(正式名称是《浪漫主义》时期)。这类福音诗歌的歌词大多指向基督徒,而非专注于敬拜神。例如那首“在花园中”述说信徒自己与主耶稣交通的个人宝贵经验,而不是一首敬拜用的诗歌。
  “独步徘徊在花园里,玫瑰花尚有晶莹朝露。
  忽然我耳中听见温柔声,原来是我主耶稣。
  他和我同在又和我谈心,并对我说我属于他。
  我们同在时情境真佳美,没有别人能领会。”
  基督徒从这些福音诗歌得到丰盛、鼓励和能力。但我们必须学会分辨这类“爱主”(灵修)形式的诗歌,和以三一神为中心的崇拜赞美诗歌是有所不同的。

“福音诗歌”成了传统音乐
  为什么华人教会采用福音诗歌的形式而高举之为“传统”音乐呢?
  部分原因可从中国教会历史上追溯。基督教会在中国真正的建立与发展,是在《天津条约》(1858年)和《北京条约》(1860年)之后。这两条不平等条约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签订的。一八六O年后,有上千的基督教传教士从欧洲和北美来到中国。一九OO年后,来自美国到中国的传教士在中国,其中大多数来自美国中南部的农村乡镇,他们有些在小城的基督教大学文学院受过四年的教育,也选修过几门圣经课程,惟大多数未曾接受正式神学院训练。他们回应当时慕迪(D·L·Moody)和约翰·莫特(John Mott)二位的呼吁,献身作宣教士去中国、印度和非洲传福音。
  这些有传福音负担的传教士来到中国,在内地乡下城镇传福音。他们传给中国人的福音信息,常常附带十九世纪美国农村文化的包装,而此文化之中还包括许多福音诗歌。虽然这些诗歌的曲调或歌词并非出自中国人,但却广受中国基督徒喜爱,而且教会仍然将这些传统歌曲传递下去,如《耶稣恩友》,《爱传福音》,《古旧十架》和《侍主蒙福》等圣诗。
  当中国教会“接受”了这些传统福音诗歌之后,教会就一直把它们保留到今天。一九五O和一九六O年代,美国的福音音乐大致上还肯定并加强这些“传统”。如约翰·彼得逊(John W·Peterson)所撰《充满喜乐》(Heaven Came Down and Glory Filled My Soul)。一九六O年代香港教会与团契的年轻人,甚喜爱那套十二册的《青年圣歌》(Youth Hymns),以后还以蓝、红、绿色封面分别合订成三集。如今许多年届中年的基督徒,内心深处都存留有这些福音诗歌的烙印!一九六O年代的香港从一个难民文化转变为现代和都市文化。当时有些青年人目睹教会领袖的虚假和不公平作风而生反叛,于是离开教会而组成新的“福音堂”教会。由于这群青年人仍保留那些十九世纪末英国农村的音乐形式,因此福音诗歌的传统又再延续下去。虽然中国基督教领袖倪柝声亦曾撰写不少圣诗,但仍旧采用福音诗歌的曲调。
  福音诗歌倾向注重信徒与主耶稣的个人关系,而不是整个教会一同敬拜赞颂三一的父神。福音诗歌另一方面所忽略的是一些教义,如:神的创造、神的护理(他看顾宇宙万物)和神在历史中对教会的计划等。古柏写的那首《上主作为何等奇妙,行事伟大神奇》(God Movesina My sterious Way / His wonder stoper form)所教导的是:虽然有时神的引导好像多云的天空,但在“阴云”的背后,仍深藏他的笑容。这是何等深奥的思想!今天,我们喜欢歌唱耶稣如何爱我,但我们也需要学习敬慕神的属性、他的话语、他的国度、他的教会和他要在我们生命中作主、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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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意更新变化:从耶稣人到现代崇拜
  七十年代,美国许多从反文化(嬉皮士)运动中长成的青年人成为了基督徒。他们受许多传统的美国教会所排斥。他们开始使用摇滚乐来写自己的基督教音乐,而且成立了自己的教会。这些音乐人士包括“葡萄园基督徒团契”(Vineyard Christian Fellowship),和各各他会堂运动(Calvary Chapel Movement)的创办人(这两家机构的总部都在南加州)。
  八十年代,青年人喜欢聆听和追逐这类音乐,就在团契聚会中使用,并在九十年代,用来作崇拜音乐。此波潮流藉着现代音乐市场之传销方式,引进世界各地,在八十到九十年代间对香港、台湾和东南亚地区的基督教音乐皆有莫大影响。今天,台湾和香港出生的华人作曲家,每年写作许多新的诗歌,而这些新诗经常是强调神对他个人之恩慈爱护的经历和感受。
  在教会能看到有中国本土的音乐作者与创作,是一件令人鼓舞的事。然而,有一件事我们必须注意的是,这类诗歌的歌词常肤浅和自我中心,甚至在教义上有问题。例如,一首诗歌教导人说祷告可以摇动神的膀臂(对我来说,这是向神的主权目的有所挑战)。粤语现代诗歌常用一些字眼如“情”来描述神的爱或基督徒对基督的爱。使用流行字眼是可以令人的感情和欲望集中,但这些字眼经常语意含混,太像世俗的爱情流行曲。结果使整个年轻人世代在长成中以为耶稣只是他们的朋友,很少想到耶稣是他们的主,是他们敬拜的对象。于是主耶稣的庄严神圣性就被忽略了。
  每当使用现代敬拜诗歌时,基督徒必须具备分辨的能力。看着歌词是否以基督徒为中心?或者是以神为中心?是因为这些歌曲动听而选作崇拜诗歌?或者自问有没有达到教导和引导的功能,把我们的心思意念集中在那位全权、圣洁、永恒和恩慈的神身上?

文化中的教会,反文化的教会
  根据历史的探索可看见基督耶稣的教会,常会按照环绕他们的文化意义来敬拜神和宣扬福音;香港教会在六十年代嬉皮运动和一九六七年的暴动后,尤其显著。现在的华人教会已不自觉地被当前出现的全球文化风暴所席卷入内,对我们的生命有非常重大的影响。
  因此,我们可以明白为什么有些牧师和教会领袖会抗拒现代音乐,换句话说,传统中国文化(包括儒家、道教、佛教、五四运动新文化,以及三十年代的中产阶级现代文化)在五十年代期间,由中国信徒与牧师从中国大陆以难民身分带到当时的现代城市——香港与台北。在他们的思维中,没有真正的现代或城市的想法。后来当香港和北美城市(以及一九八O后的台北和新加坡)变成真正的城市中心,许多亚洲人移民到美国。整个年轻一代,就在一个工业或后工业的社会中成长。他们自然接受现代化的产品:摇滚乐和所谓的现代音乐。
  不幸的是,以人为中心的敬拜音乐形式取代其他形式的事情,又重复发生了。就是说,如今人不过是以肤浅的现代音乐歌曲去取代一些更加肤浅和差劲的福音诗歌而已。

摇滚乐:是友?是敌?
  首先我们要明白,摇滚乐反映了现代工业社会欠缺个性和单调的特性。在工厂里,你只能听到机器的声音;人类的价值已经贬低到成为一个数字或机器中的一个齿轮。摇滚乐正反映出这非人性的演变过程。
  摇滚乐也是一种向传统犹太/基督教文化的对抗,这传统文化包括对基督教家庭观的反叛和抗拒。近几十年来,西方社会中的传统家庭观几近瓦解;许多年轻人的心灵是空虚的,他们似乎不太能体会父母对他们的爱,于是,他们尝试建立另一个文化,其中包含一个新的人际关系。
  事实告诉我们,从六十年代开始,摇滚乐文化企图削弱和摧毁整个以圣经和犹太/基督教为基础的西方文化。到了九十年代,他们成功了。
  从“耶稣人”,(JesusPeople,就是那些在嬉皮文化中信主的基督徒)时代到现在已超过三十多年了。今天一些非常受欢迎的基督教音乐,亦即所谓当代赞美诗,和一些不幸常在教会使用最差劲的福音诗歌,相较之下,有些当代崇拜音乐还是非常符合圣经真理的。原因是这些现代赞美诗的歌词常是直接引用圣经章节,特别是旧约。我们常唱的歌词是《诗篇》或先知书中的经文,显示出真正地在崇拜,而不是在享受团契。反观许多现代崇拜诗歌只是重复简单几个字或短句,以制造一种情绪上的振奋狂热或一种“灵里的高潮”。时常把“我”、“自己”、“我的”崇拜视为中心,而挪移了神居中心的地位。
  在现代崇拜中,很不幸地失去了一些客观性。崇拜,在某些观点上,是述说神,而不是与他谈话。我们和我们的后辈都要牢记,神在真理中启示他自己,而且在歌颂神的时候,以神为第三人称(他是……)或第二人称(你是……)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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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心灵深处医治与崇拜

此刻,我必须提到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现代赞美诗在崇拜中对医治破碎心灵非常有效;当然,福音诗歌还是很美的音乐。
  我们发现,现代赞美诗对于那些来自破碎家庭中的人,扮演了医治破碎生命的角色。这是值得我们小心观察的。现代赞美诗使用的媒体是今天人所熟悉的。你会发现,人在电梯里、上班的路上、无线电台等处所听到的都是同样的音乐。所以他们毋须超越一个文化的障碍才达到敬拜而得医治的境界。从这角度而言,所谓“传统”福音诗歌,在九十年代看来已经落伍了。
  支持传统圣诗的人(包括本人在内)必须注意一个事实,就是我们必须满足破碎心灵的需要,从而与天父建立一个“活的”关系,而此关键不在于取用现代崇拜音乐而放弃传统圣诗或福音诗歌。所有的基督徒,不应该只寻求个人对音乐的口味与爱恶,却要肯定崇拜的目的是为了敬拜神。同时对来参加主日崇拜和心灵有需要的人,要抱持怜悯的心肠,惟千万不可为迎合他们的崇拜。我们不要为了经验而制造情绪的高潮,也不要把情绪置于真理之上。我们必须宣扬神,他的真理和他的圣洁。同时,我们也要宣告、歌唱和经历他无比的爱,需要通过耶稣基督而临到我们身上。

崇拜也要进入思想中
  崇拜音乐单单打动情绪(心灵)是不够的。传统华人教会中非常缺乏知识的领袖作思想上的领导。我在这里所提倡的,不仅仅是一种诉诸和医治心灵的崇拜,也必须了解我们正处在一个经历“世界思想封闭”的世代。故此我们加倍努力,使圣经的客观真理,通过讲道,教导和查经,进入并引导人的思想。
  我曾参加过一些崇拜聚会,聚会中前半段时间全部用作赞美,领诗的人也没有说什么;而下半段时间则是纯解经,没有任何别的节目。对我来说,这是一个有创造性的心灵与意志一同敬拜,是大有能力的模式。

结 论
  让我们用全部的思维来敬拜他——思他所思、想他所想;跟随他、默想他的荣耀、圣洁、公义和慈爱。让我们用全部的意志来敬拜他——围绕主前,尽力讨他的喜悦,为自己的过犯向神忏悔,信靠基督的宝血。让我们用全部的心灵来敬拜他——寻求认识他的心意、求圣灵使我们成圣,且在主里有荣美和喜乐的团契。总括一句,我们的心,透过圣灵光照我们的思想,要跟随真理;我们的心在完全降服后由圣灵掌管我们的意志,如此来成就以神为重点和中心的敬拜。
  但愿华人教会保持丰富和以神为中心的传统敬拜,并在我们的歌唱中加上新歌。保留旧的好诗,特别是那些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圣诗。把新、旧诗歌适当地融合在一起。对年长的来说:不要害怕新诗。对所有基督徒而言,要能分辨哪些是肤浅和哪些是美好的新诗。

问题研讨
  一、你最心爱的诗歌有哪三首?它们来自哪些时代?它们的歌词反映出怎样的敬拜?
  二、在你事奉的教会或团契,在诗歌的选择上有多元性吗?传统圣诗占多少成分?这个比例如何反映出选诗者的教会历史知识?灵命成熟?研读圣经的操练(特别是对旧约的认识)?
  三、你对文中所提到的不同时期的圣诗,最不熟悉的是哪一两个时期?可否订出一个简单的进修计划,研究不同时期的圣诗?
  四、在未来的两年之内,你可以如何增加自己对旧约敬拜的认识?对三一神的属性的认识?(建议:细读巴刻的《认识神》,香港:证主出版社。)
  五、你的教会或团契,可以订出怎样的节目或计划,集体学习敬拜的圣经基础,和圣诗的历史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