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之窗: ( 科學與信仰 ) 你是什麼意思?

2015年4月
文/黃小石

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上帝的,惟有明顯的事,是 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 一切話 。-《聖經‧申命記》二十九章29節

洋涇濱

剛來美國求學時最擔心的是要講英文,如今旅居50年後,我 們這批「老華僑」最頭痛的事,是如何在講話時避免太洋裡洋 氣地滿口英文。對老外而言,我們的英文還不夠好,對老中而 言,我們的中文已不像中文。

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文字,有一定的溝通困難。英文中他們的 「腳聞味道」(foot smells)而「鼻子會跑」(nose runs);他 們在「停車道上行駛」(drive on the parkway),而在「行車道 上停車」(park on the driveway)。Quite a few 就是quite a lot;他們若對你說:「well, well」你就不妙了2;問他們「要不要 試試看」?他若說:「i t’s okay」(那是OK),其實他的意思是 不OK,他不要試才這麼說的;若他說「你知道」(you know), 大概他不懂了。他若說「我看到了」(I see),那他一定不懂了。 跟這種人講話哪裡講得通?

當然「老外」跟我們講英文也講不通:我們剛來美時,幾個同 學為了省錢而同住一間公寓,我們也輪流做飯。老外問我們吃 什麼,有位老兄一個勁兒地回答說:「I like to cook myself」或 「we eat ourselves」(「我喜歡燒飯」成了「我喜歡煮自己」, 或「我們自己在一塊兒吃飯」成了「我們吃自己」),聽得老外 目瞪口呆,再問他要不要來我們家吃飯,他趕緊說:「T h a t’s okay」,竟然拒絕我們一番美意!

對不起

中國人崇尚「客氣」,愛面子,這些常是老外所不能了解 的。聽說有個老外稱讚一個中國女孩子長得漂亮,她回答說: 「Where, where?」(哪裡、哪裡!),又有個老中不小心撞到一 個老外,急忙道歉:「I am sorr y」他說,老外也禮貌上回答一 句:「I am sorr y, too (two)」(我也對不起),老中不甘示弱, 心想你會兩次道歉,我更會道歉,說:「I am sorry three」,老 外不懂,問說:「What are you sorry for (four)?」(你為什麼要 道歉呢?),老中絕不服輸,說:「I am sorr y five」!隨便你多 sorry ,我總比你更 sorry.

中國人謙虛,從我們的「自稱」可看得出來,老外就不得其 門而入了。我們不直接了當說「我」,而說「弟」、「晚」(明明 比你、比他年老得多)、「寡人」(雖然妻妾成群),「在下」(在 哪兒?)、「卑人」、「鄙人」、「卑職」、「小人」、「小子」、「小 可」、「敝人」、「區區」、「不才」、「不敏」、「不肖」、「後生」、 「後進」、「末學」、「微僕」、「主內末肢」……。這些不同的自 稱,在英文就只是一個神神氣氣大寫的「I」3字,他們老外怎麼 能夠領會其中的奧妙?

有子而好

人與人之間,基本上是用語文溝通的,而文字會隨著時間變 化,雖然字還是那些字,但字的意思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時 候、不同的場合,可以完全不同。記得上大學的時候,讀到《戰 國策》裡「鬼侯4有子而好,故入之於紂,紂以為惡。」5還以為鬼 侯有個「好兒子」(有子而好),而紂王以為他不好(以為惡)。 那裡曉得原來鬼侯有個「美麗的女兒」(好是美好,漂亮),而 紂王以她為醜陋(惡,非「不好」),我們這些自以為聰明的台大 一年級的高材生,犯了大錯,簡直叫人笑掉大牙。其實對古文望 文生義所弄出來的笑話才多呢。 《戰國策》成書於秦二世,約兩千兩百年前(比舊約《聖經》 遲一千多年,比新約《聖經》早三百年),有許多熟悉的字,可是 意思可能跟現代的用法完全不同。比方從前「說」(「強者必說 於言」6)常是「悅」,高興的意思;「女」可以是指「汝」,「你」 的意思;「故事」是「舊事」,「故」字的意思還有很多,比方:可 以作「原因」(人問其故),作「交情」(與某某有故),作「目 的」(「以勝為故」7),作「事故、死亡」(國有大故),作「欺詐」 (「不敬舊法,而好詐故」8),作「故意」(明知故犯),作「所 以」(故此)等等許多的意思。如果想知道「故」字應當怎麼解 釋,就得看上下文,也得看看他國學的修養如何了。

中文字本來就比西方許多的語系少得多(中文沒有詞性、數、 格、時態等的變化),但是需要表達的事物與概念卻是一樣的 複雜,所以一個中文字就常附有多重的意思,所以要把古文看懂 了,再翻成現代白話文實在不容易,需要註解,若要把它翻成英 文就更難了(中國古代文化與現代西方文化的差異)。同樣地, 要將極為簡潔的古希伯來文、亞蘭文(閃族語系)所寫成的舊約 《聖經》,翻譯成中文、英文也是難上加難了。

解字與解經

人的文章講及人間的事,是人可以經歷的、可以了解的事。然 而時間久遠的文章,一方面是文字的演變,同時又有文化的變 遷,後人尚且不容易明白,那久遠的《聖經》,出於一個完全不 同的文化,同時又涉及屬靈的領域(不然,《聖經》也就失去了 其獨特的地位,也沒有什麼好研究的了,)所以要藉著中文翻 譯,戴上中華五千年歷史文化的眼鏡,要明白《聖經》中每一個 細節,自然有其不容易克服的難度。

雖然如此,《聖經》的基本信息是清楚的:天地萬物和人都是 上帝創造的,人不順從上帝造物的定規而犯罪,便與上帝隔離 以致死亡。上帝藉著人類的歷史顯明祂拯救的計劃。上帝不但 藉著《聖經》啟示祂的旨意、萬物的來源,祂也藉著祂的創造, 讓我們認識祂的神性和權能。我們的知識、智慧都是有限的,上 帝卻是無限的;上帝若不顯明祂所作的事情,以致我們有不解 之處,豈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聖經》說得好:「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上帝的,惟有 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 的一切話。

1 《聖經•申命記》二十九章29節。 2 Well 可以是「好」的意思。 3 據 筆者所知,「I」是英文中唯一大寫的「普通 (代) 名詞」,這種寫法源於 西元十三世紀,於十八世紀後通用。4 諸侯之一,封地於今河南省境 內。5〈魯仲連義不帝秦〉篇。6 出自韓愈《原毀》。7 出自《呂氏春秋. 察今》。 8 出自《荀子.王霸篇》。9 《聖經•申命記》二十九章2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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