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就知道吃飽不浪費道理,也唸過「誰知盤中飧,粒粒皆辛苦」。然而,家中難免發現一些食品已經超過期限,是否必須丟掉?
此日期或之前食用(Use By)
對於易腐爛的食品,如肉類、家禽和熟食產品上標註,是出於健康和安全方面考慮,以減少生病風險。食物在到期當日還能吃,但過期後即使外觀和味道無異都不宜吃,特別是直接生吃的壽司、三文治及刺身等。
此日期或之前食用最佳(Best Before)
最佳食用日期,是一個質量指標,不是食品安全問題,主要是指食物質素;食物過期後雖然不在最佳狀態,但有機會還能吃。例如:罐頭、乾製品及冷藏食物等,只要貯存得當,食品可以在最佳食用日期之後出售和食用,但是可能失去一些營養價值和口味。
貯存得當
食物的保存期維持多久,取決於食物的水分和蛋白質含量、購買時的新鮮度和質量,以及貯存方式(是否應該冷藏或在開封後的某段時間內食用)。若貯存不當,即使食物未過保質期,可能已不安全食用。如即食的冷藏切片凍肉在室溫擺放數小時,即可滋生引致食物中毒的細菌。生肉和家禽在冰箱裡只能保存幾天,放入冷凍室能延長保質期,可冷凍保存長達一年以上。
合理的寬限範圍
- 牛奶——大多數牛奶在包裝盒上標明的日期後一星期內都可以食用。如果變酸或結塊就不可吃。
- 米麵製品——乾米麵製品過了保質期仍可以保存兩年以上;但新鮮米麵製品應在到期日後五天內食用,如果冷凍起來可保存長達8個月。
- 調味料——鹽、胡椒粉、麵粉、小蘇打和糖等都可保存很長時間,因它們不易變質。不過如果散發出奇怪氣味,就不宜留用。
- 罐頭食品——只要外表沒有嚴重損壞,一般過期後還可以保存長達兩年。午餐肉之類甚至可以持續長達五年。水果、蔬菜罐頭保質期會短些。
- 雞蛋——通常到期後幾個星期都可以安全食用。放得久不新鮮,並不意味就不能吃了。放入水中,如果不沉底而是傾斜或漂浮,就要丟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