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真正的意義不是為了自己活,而是為要彰顯上帝的榮耀、上帝的愛 | 愛不是一個概念,是行動、是愛人、是服事。 信仰

又過年了。邵子(邵雍)說:「一日之計在於晨,一年之計在於春,一生之計在於勤」。我們從小就立志要刻苦耐勞、努力工作,長大後才有「出息」,到底「出息」是什麼?我們若「只問耕耘(勤)」,卻不論收穫是什麼,這雖能勸人勵志,但不能算是智慧之舉。時間是人生最寶貴、又有限的資源,什麼才是生命最值得的投資呢?明年的今日,可能要比我們想像的來得更快,我們當做什麼呢?

一百多年前有一位26歲的英國詩人——威廉‧厄內斯特‧亨利(William Ernest Henley)寫了一首勵志短詩《Invictus(不可征服)》,以下是最後一段由ChatGPT的翻譯:「無論過去、現在或未來,我面對生命中的一切挑戰;我將毫不退縮,我永不屈從,我是命運的主宰,我是靈魂的統帥。」

人為何存在?

人以自己為他命運之船的船長,卻不知道他生命之船安歇的港口在哪裡;我們知道要努力,但不知道為什麼而努力。要知道我們當「作什麼」,就得先知道我們究竟「是什麼」,這與問我們「是誰」不同。這是在問,我們的「本質」是什麼。那麼,我們又為什麼存在呢?沒有一個人是「自有」的,因此人存在的答案,就不在我們自己裡面。這是人有了意識後一直在問的問題。這麼多世紀過去了,生命的目的是什麼呢?小時候問媽媽,可是媽媽連自己為什麼存在都沒有答案,又怎能回答孩子呢?

若問我們為什麼存在,就得問我們的來源是什麼了。說我們是「龍的傳人」,完全沒有回答這個問題。若說我們是「演化」的產物,也不能正面的回答這生命最基本的問題。人若本能地問這問題問了這麼久,這問題對我們人類來說一定是很重要,而且這問題的確是有答案的,不然這似乎不合演化最基本的機制,因為生命不應當生發出毫無意義又浪費資源的本能,而演化是沒有目的的。

人若是一個隨機過程的產物,一個由許多原子分子偶然暫時的組合,討論人存在的目的是什麼,本來就是一件沒有意義的事。人與萬物的結局在這種自然主義的世界觀中,至終都毀滅在宇宙的敗亡中。近代物理學普遍認為萬物的將來,乃是在空間無盡的膨脹中消失。如果這是人與萬物的結局,我們活着有意義嗎?

根據華理克(Rick Warren)牧師所著《標竿人生》中的記載,羅素曾說:「若不先假設有神(他指的是「造物者」),討論生命的目的是個沒有意義的話題。」無論羅素是不是說過這句話,這都是一句顯而易見的至理名言,一件事物的目的始於其創作者。

人為了「愛」而存在

上帝在《以賽亞書》四十三章7節說:「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做成,所造作的。」榮耀不是我們可以加給上帝的,這原是祂的本質。若我們如《聖經》所說是照上帝的形像造的,也許我們都本能地在找回我們所失去的的本質——上帝與祂的真實、慈愛,因為上帝就是愛。愛不是一個概念,是行動、是愛人、是服事。愛與演化的機制是不相合的,因愛不是出於為己之利,愛是捨己的。人在愛中找到了自己,人在愛中看見了上帝。

主耶穌是人的典範,因祂說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祂道出祂來到世間的目的是愛人、服事人,而愛是要犧牲自己的,不也正是每個人生命的目的?原來生命真正的意義不是為了自己活,而是為要彰顯上帝的榮耀、上帝的愛。

《約翰福音》十二章26節,耶穌說:「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生命的意義乃在乎事奉天地的主宰,並在祂的眼中看為有價值,達成了祂創造的目的。

生命的意義|黃小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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