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川普第二次就任總統以來,他屢屢與司法部門發生衝突。批評者認為他經常無視法院裁決,破壞三權分立;但支持者認為總統的政策是為了維護美國利益,法院不應該干涉。這看似是美國出現憲政危機,但從正面來看,美國的法治、民主制度仍然健全,仍然發揮應有的作用。
川普與司法的恩怨情仇
川普批評那些對其嚴打非法移民政策唱反調的法官,他稱詹姆斯‧博斯伯格(James Boasberg)法官為「激進的左翼瘋子」,並主張彈劾他。羅德島州的聯邦法官,反對川普無視法院解凍聯邦撥款的命令,川普對此表示不滿。還有,川普政府禁止哈佛大學招收外國學生,也遭到聯邦法官否決,但川普以國家安全和其他理由堅持到底。這樣看來,川普總統認為法院是站在自己的對立面,但曾幾何時,川普的政敵企圖阻止川普成為總統候選人,其實是司法制度挽救了川普。在大選之前,川普官司纏身,但最後仍然可以出線,參加總統選舉。有人指出這是民主制度的失敗,但剛好相反,筆者卻認為這是法治、民主制度的勝利!在川普贏得2024年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提名之前,幾個州曾大力阻止他參加初選。主要原因,是他涉嫌煽動2021年1月6日國會暴動及牽涉其他頗具爭議性的案件。科羅拉多州、伊利諾州和緬因州等,曾經將川普從2024年初選中剔除。這些州援引了《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條,該條款規定「參與叛亂」的個人不得擔任公職。這些州的官員認為,川普在2021年1月6日及之前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叛亂罪。然而,這些州的裁決卻被擱置,要等待美國最高法院的審查。最高法院聽取了辯論,當時的爭論點,主要集中在《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條,是否適用於川普身上。2024年3月4日,最高法院駁回了禁止川普參加2024年總統初選的做法;大多數法官認為,只有國會(而非各州)才能執行《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條。結果,最高法院恢復了川普在科羅拉多州、伊利諾伊州、緬因州等地的候選人資格。在去年選舉之前,川普面臨多項法律訴訟,司法制度裁定川普偽造商業記錄,以及在封口費案件上有罪。他還被指控涉及另外三起案件,其中兩起是聯邦案件,一起是喬治亞州案件。然而憲法專家指出,無論候選人是被起訴還是被定罪,這都不會取消候選人的資格。美國憲法只規定了三個任職總統的資格:在美國出生的公民、年滿35歲、在當地至少居住十四年,是否有案底或曾被定罪,並不在資格限制之列。儘管面臨法律和政治挑戰,川普終歸還是憑藉初選勝利而贏得了足夠多的支持,包括喬治亞、密西西比、華盛頓等關鍵州,從而獲得了共和黨提名,最後再度入主白宮。
應保障所有人的權利
無論你是否喜歡川普,他的入選資格是受到法律保護的。然而在其他國家,擁有絕對權力的人,可以用種種理由制止自己不喜歡的人出線。緬甸軍政府在2010年恢復民主選舉後實施新憲法,禁止配偶或子女持外國護照的國民參選總統。很明顯,這種限制是為反對派領袖昂山素姬度身訂造的,因為她的已故丈夫是英國人,兩個兒子均持有英國護照。又例如,2024年突尼斯當局起訴、定罪和監禁了至少八名總統選舉候選人,選舉委員會僅批准了三名候選人,其中包括現任總統凱斯‧賽義德(Kais Saied)。俄羅斯總統普亭亦系統性地運用各種法律和行政手段,取消或封鎖那些挑戰其統治的總統候選人,尤其是那些批評俄烏戰爭或克里姆林宮政策的人。例如不隸屬於議會黨派的候選人,必須收集至少十萬個支持者的簽名,才可以獲得候選人資格。反戰候選人鮑里斯‧納德日丁(Boris Nadezhdin)在2024年被禁止參選,原因是他提交的簽名中,超過九千個被宣佈無效,導致他未達到入閘的門檻。總括來說,一個公義和優良的制度,並不只是保護自己所喜歡的人,而是應該保障所有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