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聖經》中一些重要詞彙,發現提到次數最多的是「智慧」,共有381處,不難看出「智慧」的重要。
明白神話語的用意
耶穌對《聖經》(舊約)的理解,不只是照着字句而行,而是明白神(上帝)話語的用意。遵行《聖經》是為要遵行神的旨意;字句是死的,而「精意」是活的,是賜生命的。
猶太人責備耶穌不守安息日,按照《聖經》舊約的律法,這是致命的罪,因為律法書記載:「凡在安息日做工的,必要把他治死。」然而,耶穌卻多次在安息日「做工」——祂醫治病人,又讓門徒掐麥穗吃,以致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這是因為法利賽人完全不明白:「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參《馬可福音》二章)他們嚴守律法的字句,反而沒有成就律法的目的。因為《聖經》是要用智慧來讀的。因此,耶穌責備他們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翰福音》五章39-40節)問題不在於他們不讀《聖經》,而在於他們不理解其中的意思。
恩典真理是律法的精意
《約翰福音》又記載一個在行淫時被拿的婦人。文士和法利賽人要藉此試探耶穌,因為這在律法中是被定為死罪;然而當時以色列人在羅馬政府的統治下沒有處死人的權利。耶穌若按律法說這女人當用石頭打死,祂就犯了國法;若說不必處死,祂又似乎違背律法,看似兩難!
然而耶穌卻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生命不是人所賜的,也不是罪人可以隨意奪取的。於是眾人都悄悄離開。耶穌就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我想,祂必然已經看見她悔改的心。
「律法本是藉着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翰福音》一章17節)恩典和真理,正是律法的精意。
看當時的處境而定
此外,耶穌對潔淨禮儀的教導,把律法的要求從外表轉向內心;又把「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律例,以「愛你的仇敵」的原則來解讀。神在某一時代、某一處境對人的要求,未必是要在每一個時代、每一個地方一字不改地照樣實行。這正是《聖經》對「智慧」的要求。《聖經》邀請我們在當下的處境中認識神的心意。
為了進一步說明這一點,我們在《箴言》中讀到:「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恐怕你與他一樣。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二十六章4-5節)那麼,當我們遇見一個愚昧人時,究竟該怎麼做?看起來無論怎樣做,都既合乎《聖經》,又似乎不合乎《聖經》。這就要看當時的處境而定,而這正需要智慧。
再例如,《箴言》說:「富足人的財物是他的堅城,在他心想,猶如高牆。」這裡的「心想」帶有「妄想」的意思,其實財富未必能保護人。《箴言》又說:「富戶的財物是他的堅城;窮人的貧乏是他的敗壞。」那麼,財富究竟是神的恩賜,還是人的陷阱?《聖經》只是告訴我們財富「可能是什麼」,至於它最終成為什麼,則取決於我們是否有智慧使用財富。若只知道咬住字句,不但未必增長智慧,反而可能使人驕傲,因為我們自以為明白《聖經》,而別人不明白。
不是依樣畫葫蘆
《路加福音》記載耶穌所講「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有一個猶太人在荒路上被搶劫後奄奄一息,他自己的同胞和宗教領袖都不願惹上麻煩,視而不見;「惟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十章33-34節)
耶穌是在回答一個教義性的問題——誰是人的「鄰舍」,並教導人如何「愛人如己」。這並不是要現代的人也完全照樣行,例如一定要「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或「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有時候受傷的人甚至不能隨便移動,以免加重傷勢。遵行《聖經》並不是依樣畫葫蘆,而是要有智慧。
用心聽神的話語
真正的智慧出於神,也屬於神。因此《聖經》說: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聖經》記載:神在夢中向所羅門王顯現,問他想要什麼。所羅門回答說:「求祢賜我智慧,可以判斷祢的民,能辨別是非。」(參《列王紀上》三章)
神喜悅這樣的祈求,就立刻應允了他。這裡「智慧」一詞,在希伯來原文中有「用心聽」的意思。智慧的開始,就是打開心中的耳朵,用心聽神的話語,而不是單單依賴自己的聰明與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