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鍾潤甘是生於台灣關西小鎮上的客家人。她那代人雖都可受六年義務教育,但許多人,尤其是鄉下人是不讓女孩子上學的。然而我媽不但上學而且是越區去首善之都台北上小學(寄住親戚家)。
早年有宣教士於龍潭關西石岡一帶傳教,我外公是那一帶最早歸主得救的客家信徒。我媽17歲嫁給基督徒的我爸。次年生我大哥鴻憐,接着生五個女兒才生下我,又生我四個弟弟,最後生我們的寶貝么妹才女徐因信。
過門時祖父母已逝,故我媽沒有婆媳問題,但也因沒有公婆的庇護,-切靠自己摸索,所以早期日子並不好過。又因我爸過房的大哥的兒子們都比我爸爸年長,這個大伯家人多勢眾,心術不正,處處打壓我祖父嫡傳的兩個兒子,霸凌我爸和他同父母的兄長。分家時大伯侵吞了絕大部分家產。我爸媽也就很快成了僅剩薄田一甲的貧農。
雖然食指浩繁,生活困頓,又有邪惡族人持續的欺壓,但我爸媽無所畏懼,只靠屈膝禱告,完全交託上帝,每週帶領全家人做家庭禮拜、唱詩、讀經,所有的難處都蒙天父的恩惠慈愛帶領而安然度過。為了生存,我媽很快學會澆水種菜,養雞飼鴨,針線女紅,無所不通,幹起活來一點都不輸給農村長大的婦女!老媽有語言天分,日語、華語都通順無礙,而閩南話是習自羅馬拼音的廈門語(和閩南話幾無差別)的白話《聖經》,客家話也都很溜。因為沒有語言障礙又與人為善,所以媽媽有廣大的朋友圈!
大伯逝後,我的堂哥們對我爸的打壓更甚,說我爸一家是不燒香祭祖的蕃子而要驅逐我們離鄉,最後我爸不得不訴諸法律。在上帝奇妙恩典之下,幾個堂哥都列為刑事案件的被告。法官下令要他們限時提供三個殷實商家的店保,不然就收押候審。他們才得不以近四倍於市場的高價買了我爸的祖產,換取我爸撤訴。於是我爸媽轉到台北市郊買到更大面積的田地之外,仍有餘資供我爸買賣期貨(棧單,與米商糖商對做),使生活得到改善,也方便了我們兄弟姊妹在台北上學,真是萬事互相效力。
孩子成長後,老媽常常受教會姊妹之邀參團遍遊國內外景點名勝,享受她在日光之下勞碌的所得。晚年她也移居南加州,買屋安居,由我們家六弟陪住。她很喜歡種菜,豐碩成果開心分送親友,樂此不疲,直到回天家那天還在種菜,享年85歲。她是蒙福的女子,多結果子的葡萄樹。
爸媽靠上帝無懼邪惡|徐恆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