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到妻子抱怨丈夫在家不幫忙做家務,也很少參與孩子的功課和活動;而丈夫會辯護自己在外辛苦拼搏,賺錢養家,大家分工,男主外、女主內,很公平,不明白妻子為什麼總是不知足,無理取鬧。
妻子抱怨在家中,丈夫所到之處都是喝完咖啡的杯子、換下的衣服鞋襪、用過的工具……「他把我當成佣人!」不少男人自理能力差,或許是在成長當中缺乏訓練,背後有位太過幫他做事的媽媽,這類男士俗稱「媽寶」。妻子很難忍受丈夫這種自我中心的不成熟心態。假如妻子還要上班,婚姻裡的張力更大了。
愛情在戀愛期萌芽開花,婚後仍要不斷營建愛,讓對方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被愛、被重視、被接納、有安全感。若看到對方有自我中心的行為表現,很容易感到不被重視,自我價值被貶低,彼此不信任,失去安全感。這些負面感覺不斷傷害關係,所以即便是鷄毛蒜皮的日常生活瑣事,都會觸發負面情緒,引起衝突,表面看是生活習慣、性格的差異,但內裡卻是愛的感覺流失。
無論中西文化,或多或少都預期男人是家庭帶領者。《聖經》清楚肯定丈夫是家中領袖的角色──丈夫是頭,妻子是身子,妻子要順服丈夫;不過丈夫需要像耶穌基督一樣,有捨己的愛。
現實中,丈夫投訴妻子不順服,丈夫是「頭」,妻子卻是想控制頭的「頸」。不少妻子覺得很委屈,哪個妻子不想家中有個像基督捨己的領袖?但發現家中的「頭」在日常生活以自己的舒適為優先,妻子的感覺是「他在用我,不是愛我,連小事上也不願意為我捨己!」
男人體魄一般比女性強而有力,是天生保護者角色。有些男士在日常生活之中流露出領袖的正確心態:「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馬可福音》十章44節),他們會主動幫助妻子提較重的物件;與伴侶同行時會刻意讓她行在行人路的內側,自己走在接近馬路那邊;出外逛街時會主動抱小孩、照顧寶寶;建立好自己管理物件的能力,不增添妻子的勞累……領袖的能力為周遭的人帶來福祉。
作為妻子,如果焦點總是落在丈夫的缺點上,抱怨、批評、施壓,想改變對方,效果往往適得其反,對方會為了保護自己而反抗。相反地,假如把視線轉移,多注意丈夫的優點,如工作勤奮、樂觀務實、感情專一等,自己的情緒先平穩下來,以致能夠以正面、溫柔的態度與對方溝通在生活管理上適當的原則,即使他的習慣未完全改變過來,自己仍然實踐所訂下的原則作為榜樣──《哥林多前書》十三章4節所說的:「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真愛包含情感和意志,願意接納還未達標的丈夫,尊重他、愛他,這樣的愛帶着強大動力,往往使人有勇氣檢討自己和改變。
每位實至名歸家中為首的丈夫,背後往往有堅定的支持者──妻子。鼓勵勝於批評,關係裡的愛能使人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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