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慣於為人生定下一些幸福指標。但不幸的是,這些所謂幸福指標,往往讓許多人陷入苦惱之中。例如,如果認為幸福是在一個美好家庭實現,那麼沒有結婚的人,就有點不幸的遺憾了。又如果有人認為,幸福是家中人人健康,孩子聰明伶俐;這樣的指標,對有病人的家庭並無益處,只會讓這些家庭多添了一些負擔。
所以,我們想提出一個較為實際的幸福指標,那就是能夠在任何的環境中,都能泰然而處、「依然幸福」。所謂「依然幸福」,非人事或環境可左右,而是由心靈自決。有些人在金錢上並不富有,但他們並不會感到落後於人,那是因為他們知足;知足讓他們享受更大的幸福,不會有「失去富足」的顧慮,因而比富足更勝一籌。
我們當然認為被愛是幸福的,但卻不是唯一的幸福指標。有時,自愛或有能力去愛人,這種自決行為會帶來更大的幸福感。例如,我們的機構有癌症互助會,去鼓勵患病者互相關懷,嘗試去愛,真正能夠在自己困難的時候,仍能幫助他人。這樣的人,即使在病痛中依然幸福。
其實,信心就是一種強烈的,有自決意義的行為,是最好的幸福指標。一個人如果有信心凌駕難處,因而勇於面對困難,他們也就可以在各樣困難中,依然幸福了。這個情况對於所有基督徒而言,尤其真實。因為他們的信念並非是完全自決,而是由於信靠信實的神(上帝)會幫助;這種因信靠神而有的幸福感,是不會失去的。
在我們的信仰中,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依然幸福」因素,那就是對將來的信念與把握。無可否認,世界苦難的衝擊,有時可以完全地蓋過我們的幸福感受,不管我們有多少的愛心與自信,都無濟於事;所有的美好感受,都會蕩然無存。這時候,信仰上的最重要元素,仍然可以承托著我們,那就是永生的盼望!
《聖經》中提及的永生盼望,並不單是一個信念而已,那是一個很清楚的應許:「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那裡。」(《聖經‧約翰福音》十四章1-3節) 我們可以在死亡的陰影下依然幸福,正是因為這寶貴的應許。
社論:依然幸福|號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