嗅覺是神(上帝)賜予我們的偉大禮物。有了它,我們可以聞到各種味道。例如,是否有煙火?水果何時成熟或腐爛?媽媽在做什麼樣的晚餐?孩子的尿布是否需要更換?你可知道,神的嗅覺也很敏銳嗎?若我們的生活被描述為一種氣味,那麼是香味還是某種臭味,是神所喜悅的還是祂所不喜悅的呢?
獻祭的馨香之氣
《聖經》中第一次提到神的嗅覺,是在祂聞到挪亞獻祭的馨香之氣時(參《創世記》八章18-22節)。神用洪水淹沒了世界,消滅了除挪亞一家和每對動物之外的所有生物。當地乾涸後,挪亞從方舟中出來,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並將一些潔淨的動物獻為燔祭。經文告訴我們,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並應允再也不用洪水毀滅地和各種活物。像挪亞一樣,我們因神的施恩憐憫讚美祂時,是在向神獻上馨香之氣。
在《出埃及記》和《利未記》中,摩西對各種獻祭條例做了指示,從有意和無意的罪、團體和個人的罪、強制性和自願獻的祭,到祭司和會幕的按立和祝聖。《聖經》再次告訴我們,獻祭的香氣是耶和華所喜悅的(參《出埃及記》二十九章18、25、41節;《利未記》一章9、13、17節,二章2、9節)。對於基督徒來說,承認自己的罪,基督赦免並將我們的罪洗淨時,悔改的香氣即達至神。此外,新約《聖經》還提到了基督徒可以做的三件事,也會發出令神喜悅的香氣。
神喜悅的香氣
第一是禱告。在《啟示錄》中,使徒約翰記載了神在天上寶座的一個異象。約翰和其他人都在哭泣,因為無人能打開那用七印密封的書卷。這時,一位長老叫約翰不要哭,並安慰他說,猶大的獅子也就是耶穌,被殺的羔羊,是配得展開這書卷。經文說,當耶穌拿起書卷時,24位長老每人都拿着豎琴俯伏在羔羊面前,他們「拿着盛滿了香的金爐,這香就是眾聖徒的祈禱」(參五章8節)。聖徒是耶穌用祂的血買來的,成為祭司的國度,事奉神。而我們的禱告,就像香煙升起,成為主所喜悅的香氣。
見證是神喜悅的第二種香氣。在《哥林多後書》第二章中,使徒保羅使用勝利凱旋遊行的將軍,進入城市展示他征服的戰利品為意象。他感謝神:「常率領我們在基督裡夸勝,並藉着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因為我們在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在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14-16節)
基督徒的見證對基督來說是一種芬芳。儘管對迫害基督徒的人來說,可能是一種死亡的氣味;在早期教會,許多人因為見證基督的信仰而成為殉道者。因此,當我們以見證人的身分生活或積極地分享福音時,就會散發出討神喜悅的香氣。
另外,在保羅寫給以弗所教會的信中,最後一次提到香氣:我們要效法基督犧牲的愛,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參《以弗所書》五章2節)。當彼此相愛,而這香氣是神所悅納的。有可能在接受我們犧牲之愛的人,也會聞到這馨香之氣。因此,當我們一起敬拜、事奉和見證主時,請記住,這些都是主所喜悅的香氣!
神聞你是臭味還是香味?|朱耀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