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詩篇》一二七篇3節:「兒女是耶和華(上帝)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因此在子女還小的時候,我和太太就定下一些規矩,現在三個子女都已經長大,很乖、很勤勞,工作上也是敬業樂業,在他們身上看到我們的養育成果。各位讀者想知道我們定下什麼規矩嗎?
孩子們從小到大,我們不給任何果汁或汽水,只給水和牛奶。因此他們長大之後,沒有肥胖或過早糖尿的問題,更加不會因為吃糖過多而過度活躍。
不會因為他們哀求買玩具便買給他們。我們定了一個積分制度,所有的好行為或者好成績,可以獲取分數,每個月計分一次,玩具要符合分數值。這樣做是模仿大人月底發工資的模式。一年有兩次例外,就是他們的生日和聖誕節,因為上帝送了我家無價寶──孩子和耶穌基督,所以我們也無條件地送禮物給孩子。
我們不會整天讓他們在家做功課、做蛀書蟲。很多時候,我會帶他們出去探險,去一些從未去過的地方,讓他們在周圍跑跑跳跳,建立一種冒險精神。
不替兒女做功課,也不替他們做專題研究(Project),即使他們不能完成而影響總成績。替兒女做功課其實是一種欺騙行為,騙了老師和自己,更是教他們去欺騙人,這樣終有一日他們也會反過來欺騙我。另外,替兒女做功課會使他們產生依賴感。他們會將功課一拖再拖,因為知道最後關頭,父母會幫自己完成,孩子也會因此變得不負責任。
如果他們欠交功課,我不會向老師求情,用謊言或藉口希望老師網開一面。讓小孩子學習懶惰帶來的後果是相當重要的。
考大學的時候,我更加不會幫他們寫申請需要的自傳文章。他們有多少水平,就考什麼水平的大學,如果靠父母寫自傳文章,就算進入名校,但兒女沒有那水準的話,最後也會因成績差而自卑,或許還會中途退學。
父母不該做的事|譚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