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是創造主放在人心裡的道德判斷。《聖經》多次提到「良心」:保羅在《使徒行傳》二十四章16節提醒信徒「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上帝)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摩太前書》一章5節)要有保羅所說的這種良心,我們就得先用主耶穌的寶血洗淨自己的心,從心裡看見、明白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犧牲,為我們的罪惡,忍受了我們該當的苦難,使我們的罪不能夠再攔阻我們與神相交。
人受造不是自治的,神給人自由,但祂設立律法,人要以神的律法,作為行事為人的標準。人若能遵守神律法的標準,人生才有真正的平靜安穩。當人感恩順服時,就會得到最高的幸福感,如《詩篇》一一二篇1節所說,「你們要讚美耶和華!敬畏耶和華,甚喜愛他命令的,這人便為有福!」然而,墮落的人的本心,不喜歡神的律法,甚至覺得律法是無理的;相反,凡認識主耶穌的人,不但出於對恩典感激之情,會愛慕神的律法,而且想要遵守。聖靈更會引領認識、愛慕主耶穌的人,進入某程度的順服,這順服是發自內心的,是前所未有的。
奧古斯丁曾說:「當我們試着要實踐律法的要求時,我們會因自己在律法下,顯得軟弱而感消沉無力,律法導致我們去尋求恩典的幫助。」的確,律法是叫人知罪,並且藉着叫人看出自己是落在神的咒詛之下,需要神的赦免,帶領人悔改信服基督,然後才有能力順服律法。
有一段真人真事紀錄片,多明尼克・史特勞斯-卡恩(Dominique Strauss-Kahn)曾是國際貨幣基金會主席(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法國經濟學家、律師、政治家、法國社會黨黨員,參加總統競選時,是當時在任總統最强的對手。2008年金融海嘯,他為IMF解決不少經濟難題,被稱為經濟沙皇IMF主席,可說是全球最有權勢十名人士之一。可是,2011年被控在紐約Sofitel Hotel性暴力侵犯女房舍清潔員,因此辭去IMF主席,回到法國亦失去總統競選的資格。官司他賠償金錢了事,之後開了顧問公司,收入仍然豐厚,但脫離不了情慾,被法國警方檢控他嫖妓,最後太太和他離婚……這個故事讓我們看到,人有了世上的聰明、權勢,就會忘了他是誰,任意放縱情慾。正如《士師記》重複點明的,「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十七章6節,二十一章25節)
不信神的人,他們的良心是沒有約束和標準的──當年以色列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不以耶和華為真神的世人,以追求世俗成功,不擇手段,最終落在錢、權、色網羅裡,不但毀滅自己,甚至毀滅國家,更甚的是毀滅地球村!歌謠有唱,「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惡,人怕,天不怕!」人在做,天在看。欺善怕惡的人生,只會淒淒慘慘下到陰間;相信主的人,必因信而活出永恆的生命。
不信神,人的良心在面對利益衝突時,只顧滿足自己的私慾,不管後果如何。然而,公義的上帝,祂的公義從不遲延,也許在人看有可能來得慢,但一定會來!祂說:「我也必在怒氣和忿怒中向那不聽從的列國施報。」(《彌迦書》五章15節)
良心與律法|鄢康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