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騰雲駕霧、日行萬里,縮短了地域間的距離,是現今主要的交通工具。發明飛機的萊特兄弟(Wright Brothers),父親名米頓‧萊特(Milton Wright, 1828-1917) ,是美國基督教聯合弟兄會的地區總監。萊特一家住在俄亥俄州,共有七個兄弟姊妹,威爾伯(Wilbur 1867-1912)排行第三;奧維爾 (Orville 1871-1948)排行第四。母親蘇珊是位滿有愛心的敬虔婦女,在她悉心的關愛下,萊特兄弟的童年過得十分愉快。正如某些人評論說:
「基督化家庭開明的氣氛,給與他們遼闊的想像空間,這是他們成功的因素之一。」
1878年,常到各地講道的米頓‧萊特總監,為孩子們帶回一件禮物:一隻用紙、竹和橡皮圈製成的「直昇機」,這小小的玩具,是萊特兄弟的飛行「啟蒙師」;「飛上藍天!」成了他們童年的夢想。1885年,威爾伯在溜冰時,意外被曲棍球棒打傷,沒有進入耶魯大學進修,令他的前途改轅換轍。以後的數年,他在養傷的同時,努力在父親的圖書館內博覽群書,並照顧他患了肺病的母親,直到她在1889年逝世。
當母親逝世後,萊特家起了不少變化,才18歲的奧維爾輟學從商,開始做印刷生意,他在威爾伯的幫助下,設計了一部印刷機,此後兄弟兩人合伙,出版了一份名為「西邊新聞(West Side News)」的週報。後來又從事單車生意,開了一間單車修理及售賣店,不久還設廠製造單車,生產他們自己的品牌。但他們最大的興趣,是「飛上藍天!」各種生意得來的收益,正好資助他們的研究經費。
他們從1890年代初期起,經過了十多年的艱苦鑽研,終於在1903年12月17日,締造了人類成功飛行的歷史,這第一次的飛行,由奧維爾表演,在12秒內飛了120英呎。在此之前,人們曾以氣球升空,也曾用滑翔機試圖飛行,但在無法掌握的情形下,常發生意外;萊特兄弟發明的飛機,是第一部可以由人類掌控的飛行器。
此後,萊特兄弟不斷改善飛機的性能,1905年10月5日,被命名為「飛鳥3號」的雙翼飛機,在俄亥俄州的霍夫曼大草原正式面世,它翼長40.5英呎,以16匹馬力的發動機,驅動兩個螺旋漿;用射彈器沿兩邊噴射,以起落橇降落,結構堅固,完全可以操控,飛行時可以傾斜、轉彎、8字盤旋,並能以時速35英哩,連續飛翔半小時。後來他們又不斷改進,使「飛鳥3號」能供兩人乘坐。
他們的發明令舉世矚目,1907及1908年,威爾伯和奧維爾分別在美洲及歐洲公開表演,得到了來自世界各地的掌聲!但當飛機改善完臻,進入生產階段時,萊特兄弟的發明專利權,卻受到寇蒂斯公司(Glenn Curtiss)的侵犯,因而引起官司訴訟,萊特兄弟更被毀謗為貪婪、自私的人,令威爾伯心力交瘁、疲於奔命,終於1912年心臟病發逝世,享年45歲。
1917年,萊特公司終於獲得兩百萬元的賠償;1929年,萊特與寇蒂斯化敵為友,合併成為寇蒂斯‧萊特企業公司,至今仍生產優質的飛機。奧維爾晚年享受富豪生活,直至1948年才離世,他和威爾伯都終身未娶,部分的遺產,捐作慈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