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劉老師夫婦計劃從芝城駕車到東岸的康州,探望年多久別的兒孫。為了防範被變種的疫病傳染,盡力減少在路途中接觸他人及室內環境,因此考慮馬不停蹄的開一天的車到康州。
摯友們均不同意他們的計劃,建議他們乘機前往,因車程約九百英哩,如果一天到達,就要不停地開14小時,這種煎熬連年輕的也會吃不消呢。假若緊緊追隨路上稍超速的車輛,可能會省一點時間,但公路上卻少不了追緝超速的巡邏警察,他們四面埋伏,準備着罰款一百至二百元的告票在手,如被抓,那可花不來哩。而且這個時節,公路上有多處修路,車程肯定還會再延長。
對於超速的題目,陳強卻有他的防範措施。他指出手機有幾個駕駛地圖的應用程式(APP),均收集眾駕駛人在同一路線的即時報告,在路線地圖顯示巡邏警察的所在,只要小心翼翼地開快車,就可以避免吃告票之災。而且,超速的定義是比較廣,因為每輛車的時速顯示器稍有出入,巡邏警察會做調整,在限時速的數目上加五至八哩,但無論如何,這在乎巡邏警察的决定了。
年輕氣盛的王標,過去幾年已收了不少告票,甚至因連犯而停執照半載,據他的經驗之談,要視乎巡邏警察當時的心情為主,做不做時速調整是個未知素。他曾收告票不過是超速數哩。也視乎在那個地段,假如是在修路地段,被抓的機會更高,告票罰款較昂;學校地段也是告票的陷阱。
劉老師聽了大家的意見後,還是决定開車到東岸,不過會用兩天時間,每日七小時。他的决定是因為預備出售房子之前,在收拾地庫時,發現有許多是孩子們留在家裡的雜物,原封不動地放在盒子內,是他們自小學到大學的東西,對他們來說,都是具有紀念性的帶著感情的物件,如教科書、學校年刊、記念冊、棒球卡、洋娃娃、照片、成績報告等。假如郵寄,價錢昂貴。假若乘機寄倉,物件多,也是花不來。還是開車送去最方便。
至於公路上的巡邏警察,劉老師表示要按限制的時速駕駛,那就不需要胆戰心驚。明明知道時速的規範,卻故意犯法而被抓,那是罪有應得。《聖經》說:「因為我們知道了真理以後,若仍然故意犯罪,就再沒有贖罪祭了」(《希伯來書》十章26節)。我們基督徒藉着主耶穌,得知真理,然後卻背棄這真道,故意繼續地犯罪,就是刻意地違背,是長久不斷地拒絕,就再沒有其他赦罪和蒙上帝悅納之法了。
明知故犯|陳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