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鮑愛奇會計師 于 2021年4月29日
类别: 号角月报

三、四月是大學放榜時節,家長與學生也會同 時收到所獲助學金通知信。

過去,每所大學發出助學金數量及組合通知信(Award Letter)的做法都不同,給家長檢查及比較各大學資料帶來困擾。教育部近年提倡以College Financing Plan安排,務求資料更一致;亦要求每所大學於網站設立計算器(Net Price Calculator),以方便家長計算自己需要淨付的部分。

在檢查助學金通知信時 家長要確定:

一.每所大學全年大學費用(Cost of Attendance)

所有第一年的全部費用,未必將學生自付費用包括在內。如:交通費、書本費及電腦花費等。

二.助學金補助項目

獎學金(Grant)、校內工作(Workstudy)或貸款(Loan)。獎學金及助學金,不像貸款,是不用償還的;校內工作,則需要學生以部分時間工作來換取經濟補助。

三.家長淨自付部分

以全年大學費用,減去助學金補助部分,所得之差即為家長淨自付部分。

比較每所錄取學生之大學的淨付金額。如果大學的援助數額中已包含家長貸款(Plus Loan),則應去除這筆貸款的數額再加以比較。

比較通知信目的

是為了決定就讀哪一所大學。首要考慮因素,應是家長與學生最低自付金額或不用貸很多款,自己負擔得起;其他要參考因素,是獎助學金是一年還是四年、學生與家長對大學的鍾愛程度等。可以接受通知信中全部或部分項目,但如果最終仍有不足,就需決定是增加貸款(Plus Loan)還是就讀費用較便宜的大學。

提供最新資料證明

大學根據家長提供的2019收入資產資料,計算其自付能力(Expected Family Contribution,將改名為Student Aid Index),而決定學生2021-2022學年助學金的數量及組合。

假如2020年家庭經濟情況因新冠疫情發生重大改變,如父母失去工作、健康出現問題等,可向大學提供最新資料及證明;大學可藉專業判斷程序(Professional Judgment),重新估量該家庭的經濟需要。

司法部在2019年勝訴全國高校招生諮詢協會,後者不能約束會員大學,招生時減少大學彼此競爭的做法,使各大學擁有更多空間來回應學生的需要。

助學金通知及上訴鮑愛奇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