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剛收到登記服兵役通知,但最近趕著完成微生物學博士論文及答辯,深恐服役會令實驗研究半途而廢,又擔心逃避兵役會影響申請入籍資格,如何是好?
答:理解您的為難,擔心逃避服兵役構成道德敗壞行為,不利於申請公民資格。基於美國早年已經廢除強制徵兵,而採志願者從軍(除非在緊急狀態下,由國會授權,總統頒發強制徵兵令),因此猜想您指的是海外國家徵兵服役令,而美國移民局對逃兵役則視海外國家與本土服役而有截然不同的判決標準。
考慮要點乃是欲成為美國公民時必須符合要求,其一即是申請者必須為良好市民,即非喪德敗行者(Moral Turpitude)或犯下喪德敗行之行為或罪行。移民局及國務院海外領事在處理申請指南中,例舉了屬於及不屬於喪德敗行之行為。一般來說,涉及到危害他人、家庭關係或卑劣性道德觀念等問題。
就您而言,關鍵在於逃避海外國家的服役法律要求,從美國公民及移民法的角度看,是否構成喪德敗行而導致不合入籍資格。請注意:歸化入籍對這個問題的判決,完全以移民申請的判決為典範標準。細查及研究政府的例舉,都未將違反海外國家服役登記法例或者逃避兵役視為喪德敗行,所以不會影響公民申請資格。
但是,若他日美國要徵召您服役,那時您便要參與,不然會導致喪失公民資格。事實上,若您為美國永久居民,且合乎登記志願當兵的年齡(18-25歲),則務必登記成為後備人員(Selective Service Registration)。若您尚未這樣做,請考慮盡快補救,不然會影響您成為公民的申請資格。有些移民官較寬容,會待您補充登記後提供證據,有些則乾脆否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