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對於善與惡常有困惑,主要是定義及結局。華爾街有人說貪婪是好事,但《聖經》說「貪財是萬惡之根」。對這兩種說法理當判斷,有些人讀經而知道後者,但平日覺得前者乃是事實,魔鬼撒但也對你說世界就是這麼回事。在自由又講究多元化的社會裡,良心和倫理好像沒有標準,甚至連性別都可忽略;許多事可鑽法律漏洞,也可立新的法律,還可以欺騙偽裝;甚至有人假借上帝之名假傳聖旨。《聖經》警告信徒提防假師傅和假先知,特別是在末世時代。
主禱文一句禱詞:「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應用在生活上就是分辨偽裝欺騙,不掉進惡者陷阱。如何分辨?重要原則是「行上帝看為善的事,不行上帝看為惡的事。」從亞當、夏娃、該隱、大衛、《列王記》的每個王,直到《啟示錄》,上帝判斷人和他們行為的準則都是如此。《撒母耳記上》十六章7節:「耶和華(上帝)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人的心在上帝面前無法隱藏,如同大衛在《詩篇》一三九篇所寫:「耶和華啊,你已經鑑察我,認識我。我坐下,我起來,你都曉得;你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所以我們需要靠參透萬事的聖靈引導,來分辨人、事、物,省察自己,明白是非。上帝既有所愛,也有所憎惡;有看為善的,也有看為惡的。上帝不希望祂的兒女對善事與惡者不知分辨,而希望我們不偏左右,行在祂看為正的道路上,不要為迎合世界而得罪上帝。人若偏行己路,那條路至終成為死亡之路,對政治領袖或是一般百姓來說都是如此。
人心會有偏執,會記恨,如果你被惡劣對待、侮辱或毀謗,覺得委屈,甚至看到世界上極大的罪惡,而上帝好像沒有馬上做什麼,那該怎麼辦呢?要知道上帝必然鑑察一切,有了對上帝主持公義的信心,我們才能夠保持安靜的心,不至於做錯事,不會失去喜樂與盼望。《詩篇》卅七篇講論善與惡的結局,8-9節:「當止住怒氣,離棄憤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因為作惡的必被剪除,唯有等候耶和華的必承受地土。」
雖然這世界有大罪人、大惡事,我們的責任在於匡正自己的認知,保守自己勝過罪,然後把結局交給公義的主,因為「伸冤在主,主必報應」。至於對待常見的誤解或是得罪的事,要以基督教導我們的饒恕來禱告。我們饒恕別人時,主也饒恕我們,因為沒有人從來不得罪上帝或人,但基督徒不可故意犯罪。我們靠血氣無法做到饒恕,唯有依靠聖靈的大能才得以在屬靈的爭戰上得勝。
《加拉太書》六章7節:「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時候到了,各人要照其所行或善或惡受報,那是結局。我們當及時祈求主幫助我們思想並行出祂所喜悅的事。